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8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49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9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17大类食品49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9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根据监督抽检具体情况,涉及到我市的不合格样品是:武川县可镇太宏超市一分店销售的内蒙古多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香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托克托县会客源圪团王使用的洁诺餐具消毒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