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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自治区消协秘书长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治区消协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经过评估验收,推荐90家授予自治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称号。

据介绍,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是今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监管、守底线、惠民生”10件实事之一,根据相关要求,自治区消协于今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并在通知下发后,采取视频指导、建群交流、书面答疑等方式,指导基层消费维权工作机构对照创建要求审核辖区内街区(商圈)后逐级审核筛选上报形成自治区验收名单。

从今年8月开始,自治区消协实地评估验收全区各盟市78个旗县区的123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深入了解了全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具体情况,对存在问题实地开展指导并提供参考意见。各盟市共申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123家,经综合考量各地实际情况,推荐90家授予自治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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