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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流程

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李思尧)近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税务局再次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由每年审核公告一批次,增加为每年审核公告两批次,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据了解,自2025年起,上半年,主要办理免税资格期限届满的非营利组织的申请审核工作。符合规定复审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于每年5月1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市税务局进行初审,税务部门于6月1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税务机关审核意见书》及相关申请资料交由市财政局复审。市财政局、税务局于6月30日前联合发文,公布通过审核继续享受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下半年,主要办理初次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审核工作。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照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的时间、程序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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