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蒙)记者从3日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以及大学生租购房补贴发放标准公布。
据了解,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如下:(一)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要有监护人);②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名下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上要有监护人);②本市无住房(申请人名下无任何形式的房产信息);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④在我市连续缴纳两年社保或公积金(自申请之日起)。
另据介绍,我市大学生租购房补贴发放标准经人社、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租购房补贴。①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元、本科生每月500元、专科(高职)每月3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本科生3万元、专科(高职)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