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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我市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及生育津贴申报事项可网上办理

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1月1日起对参加呼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报销和企业在职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生育津贴的申领,采取由职工本人或参保单位专管员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报,并停止线下受理生育待遇报销、申领的材料。跨省就医执行异地就医政策。

据悉,参保人通过内蒙古医保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地址:https://ylbzj.nmg.gov.cn/ggfw/hallEnter/#/Index。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登记:点击【注册】按钮选择个人注册,进入个人账号注册页面(未注册个人网厅的需要先注册);按照页面指引填写个人注册信息,个人账号为手机号(未注册个人网厅的需要先注册);点击【个人业务登录】按钮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登记】菜单,进入申报页面,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生育医疗费报销”申请信息,带*号为必填项,注意填写的个人银行卡信息一定要正确,后续报销款将拨付到该银行卡,上传的电子票据一定要齐全、清晰,避免因电子版上传不规范导致审核不通过(最好是扫描件);点击【办件进度查询-已审核数据信息查询】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将于20个工作日完成报销款拨付,期间请耐心等待;如审核不通过查看“审核意见”按照要求重新申报。

生育津贴申报操作流程:【个人业务登录】按钮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生育津贴申报】菜单,进入申报页面,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生育津贴”申请信息,带*号为必填项;点击【办件进度查询-已审核数据信息查询】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将于20个工作日完成报销款拨付,如审核不通过查看“审核意见”按照要求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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