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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上接第1版)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城市经济能级

推动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为完成好市委交办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专班任务,及时制定产业集群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力推7条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培育和科技创新,开展线上线下招商引资活动35场(次),新建续建84个产业链重点项目,当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乳业产业园两大全链扩能升级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实施13个乳制品加工项目(含包装),建设24个奶牛牧场,新增3.6万亩优质苜蓿。奶牛存栏达到34万头,奶产量达到181万吨,分别增长14.5%和3.4%。认真落实奶九条政策,自治区在我市召开全区奶业大会,破解草源、牛源、奶源三大瓶颈问题,为种好草、养好牛、喝好奶作出了积极贡献,呼和浩特乳制品集群成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对清洁能源、现代化工、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4次,助力产业集群能级有效提升。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深入推进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及审计工作报告。对10个部门的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延伸审查,首次在决算审查报告中对政府的债务规模、偿债来源、风险情况等进行研判和说明。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在听取市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同时,一并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聚焦资源节约,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五个大起底行动”推进情况开展调研。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两次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召开优化营商环境类代表建议督办座谈会,组织提出建议的9位代表和负责承办建议的19家单位座谈交流,助力小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明确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

推动乡村振兴纵深发展。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开展调研,针对发展乡村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9家包联单位同向发力,对武川县可镇开展“组团式”包联帮扶工作,通过发动代表帮扶、派出干部驻村、开展惠农助企消费等举措,为乡村振兴注入人大动能。

(二)聚焦文化自信自强,助力提升城市文化能级

立足制定长城保护条例,将保护范围、长城文化价值挖掘、法律责任等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做好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对国家文物保护法、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着眼“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等关键性问题,对大窑文化遗址、万部华严经塔、摩崖石刻等重点文物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以法律巡视利剑擦亮历史文化名城招牌。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对21个街道、316个测评点位开展全方位督导。

(三)聚焦法治首府建设,助力提升城市治理能级

提升城市依法治理水平。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全区首部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运用法治手段破解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多样等社会治理难题。对现行有效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全市公安机关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听取审议全市审判机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审判机关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听取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检察机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公正。全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持续推动包联包案信访积案化解,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督办会6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有效推动了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主线,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关情况进行视察,就“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廊带”“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内容开展调研。深入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提升城市生态能级

制定禁牧休牧条例,对禁牧管理体制、禁牧休牧区域划分、帮扶和补偿机制、处罚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修改城市绿化条例,细化绿化建设分类标准,以法治护航美丽首府。修改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将各类用水全部纳入节水管理范畴,并专门听取审议水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连续5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对林木保护工作开展视察,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地督导检查10次,对20余项交办案件进行跟踪督办。

(五)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提升城市人口能级

围绕“宜居”城市建设,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助力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实现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有法可依。听取审议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迈进。围绕“宜业”城市建设,对“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人才10条政策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落地生根。围绕“宜学”城市建设,紧跟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展主任集体视察,推动任务落地见效。对涉及“双减”改革、强校带弱校、县域教育资源发展等34件教育类代表建议开展专题督办,确保办理质效。围绕“宜养”城市建设,就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开展视察,助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宜游”城市建设,对推动文旅产业快速发展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对打造“区域休闲度假中心”进行专题调研,扎实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六)聚焦急难险重任务,助力打好疫情防控保卫战

面对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常委会第一时间发布《致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踊跃参与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常委会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冲锋在前,全力投身到隔离管控、方舱医院运行保障、国家工作组联络服务、医疗救治、包联街道和社区督导等疫情防控最前线。全市40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主动担当,捐款捐物2000余万元,并以各种形式参与疫情防控,诠释代表初心,践行人大使命。人大系统50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大各项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全市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三、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更多生动实践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发挥作用,努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健全常委会代表工作机制。深化“双联系”制度,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形式联系代表120人(次)。邀请市人大代表9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60余人(次)参与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充分征求、吸纳代表意见建议。指导各旗县区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年共票决(或票选)出264个民生实事项目,涉及资金23.4亿元,推动民生实事从政府“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二)推动议案建议提好办好。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并以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强化督办实效。通过与代表见面沟通、实地调研、线上考核评价等方式,实现建议督办工作“闭环”管理。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8件议案、362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持续推进代表“家、站”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和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履职培训,有效提升履职能力。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补选市人大代表15人,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四、坚持守正创新,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出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推进“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赴包联社区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督导5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90余件。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推动工作创新。立法工作方面,建立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建机制,打造专业、权威、高效的立法智库与平台,推动专家人才直接参与立法工作,服务全面依法治市。监督工作方面,聚焦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文物保护、食品安全、民族团结、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把一次性监督变为持续性监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代表工作方面,促进代表工作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强化“双联系”机制,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宣传工作方面,全方位加大人大宣传力度,全年编印人大工作信息250余期,《首府人大》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840余条,6篇稿件被《中国人大》、人民网、《人民代表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登,我市人大工作实践探索在全区乃至全国产生积极影响。

(三)加强上下左右工作协调联动。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调研14次、视察3次。加强与旗县区人大的联系,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方式,强化工作指导和协同。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领导联席会议,正确把握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与支持的关系,促进同级国家机关围绕共同的目标任务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齐心协力、同向共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形势任务,对标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精度和刚性有待增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履职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等市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快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征程人大工作正确前进方向

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全覆盖开展“大学习”、多形式开展“大讨论”、广渠道开展“大宣传”、全方位抓好“大落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跟市委决策部署,强化成果意识、交账意识,及时把市委推进首府现代化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通过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水平促进首府治理深刻革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府城市。

二、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环节,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和实现途径。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畅通人民意愿的表达渠道,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确保人大工作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广泛凝聚推动首府现代化建设的正能量。进一步畅通人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渠道,人大审议制定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畅通人民参与民主管理渠道,探索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试点基地”,努力形成一批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

三、推进高质量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围绕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修改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围绕全面规范物业服务,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三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围绕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修改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树立“有几条立几条,立好关键几条”的“务实管用”立法理念,不断提升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四、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国家机关的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经济领域监督。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大对政府债务、“三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等事关全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重要事项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推动加强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围绕推动有关方面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对六大产业集群培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持续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监督。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听取审议今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视察,对耕地污染防治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跟进民生领域监督。听取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对“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进展情况、人才政策落地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宜学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报告,积极构建安全良好教育生态。听取关于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加强法治领域监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八五”普法工作、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行调研。

持续抓好民族工作领域监督。围绕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全面落实好“模范自治区”建设任务。

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

进一步拓宽代表参政渠道,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等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着力提高建议办理水平,完善代表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集中督办连续多年反复提出的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推动建议办理答复和落实“双满意”。按照“十有”标准,精心打造代表之家“升级版”,推进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质增效,让“家、站、点”的小窗口成为映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舞台。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考评,推行代表履职管理“积分制”,完善代表增补和退出机制,打造“勤履职”“善履职”的高素质人大代表队伍。

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打造能够胜任新征程新任务的人大工作队伍

围绕打造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构筑“常委会集体学习、专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四大能力提升模块。组织开展“启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活动,激励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全域争先、全员争先”,确保立法、代表、监督等各项工作在全区“走在前、作表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生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成就、人大各项工作的新进展。

各位代表,迈上新征程,人大工作责任如山、使命如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部署的呼和浩特篇章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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