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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和浩特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上接第3版)结余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支结余7.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3.04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起失业保险基金由全区统筹,不再编列失业保险基金预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国统筹,不再编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预算。由于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已实现市级统筹,各项保险的预算按全市口径编报,因此不单独编制本级社保基金预算。

(四)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我市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自治区提前下达我市的转移支付,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3.47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103.69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40.9亿元),旗县区及开发区财力上解64.94亿元,调入资金3.5亿元,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225.6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25.6亿元,安排上解自治区支出2.55亿元,按政策和体制规定返还和补助旗县区64.43亿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支出安排158.6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安排39.87亿元,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18.75亿元,本级支出主要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4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费用、12345为民服务热线、引进人才等。

——国防支出2.24亿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及预备役部队地方补助等。

——公共安全支出12.53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的机构运转、装备费用及办案经费、信息化建设等。

——教育支出14.36亿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教师和干部进修、培训等。

——科技支出2.09亿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兴蒙”资金、上海交大科创专项经费、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京)建设经费、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6亿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场馆建设、艺术表演团体、A级旅游景区减免门票补贴、文物保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7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龄老人津贴补助、困难群众救助、孤残人员补助、社区人员工作经费、创业发展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8.26亿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医疗救助补助、公立医院改革、健康扶贫、疫情防控、加强“五大中心”能力建设等。

——节能环保支出1.49亿元。主要用于大气、水体污染防治、清洁取暖、海绵城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9亿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环境卫生、雨污水管网养护、泵站运行费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7.35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乳业振兴、蔬菜补贴、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病虫害控制、河道管护经费等。

——交通运输支出1.38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省级重点道路各项前期费用、其他交通运输管理职能支出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2.2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业高质量发展、政务信息系统服务费等。

——金融、商业服务业支出0.21亿元。主要用于商业物资和供销社工作经费、金融监管服务支出、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3亿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价、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

——住房保障支出4.47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老旧小区改造、住房公积金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56亿元。主要用于重要商品储备、储备粮油差价补贴、疫情期间应急物资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8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费、消防装备购置、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地震台网运行等。

——预备费安排3亿元。

——其他支出43.98亿元。包括预留增人增资、偿还政府债务、智慧城市、招商引资政策兑付等。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63.26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6亿元。

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预算管理原则,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26亿元。主要包括: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3亿元。其中,土地整理成本10亿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5亿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5.5亿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1亿元。

——其他支出0.26亿元。用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机构业务费用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6885万元,其中: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53万元,主要是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资本公司等3户企业按净利润的30%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480万元,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股权划转后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2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2万元。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6885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61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67万元,调出资金4108万元。

三、全力以赴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挖潜增收,在做大财政收入总量上实现新突破。

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欠税欠费清缴工作力度,注重各部门齐抓共管、高位推动,形成依法组织收入的良好局面。培育和壮大总部经济。全力以赴落实稳大盘措施和政策兑付资金,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兑付。继续主动对接驻呼总部企业,逐步提高税收留用比例,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力增长。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夯实土地出让收入计划,及时兑付土地成本和返还市四区收益,推动土地整理、储备、开发利用等工作良性运行,形成财政、收储、地区之间的高效联动,尽可能实现超收,弥补财力缺口。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足用好“强首府”政策,牢牢把握资金投入导向,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紧盯国家和自治区示范性项目及专项资金申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落地。打好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组合拳”。加快推动已组建的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基金投放,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我市建设,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聚焦民生,在增进百姓福祉上取得新成绩。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先,安排“三保”支出92亿元,足额兑现基本民生支出调标政策,切实兜实“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计划”社区工作人员补助资金1.5亿元,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困难群体就业兜底。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大就业扶贫实施力度,安排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推动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建设健康呼和浩特。统筹上级资金和本级预算11.9亿元,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完善基层医疗体系,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补齐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全力守护人民健康。安排疫情防控资金5亿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2.8亿元,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给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支持。强化社保基金管理,安排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财政配套资金7.8亿元,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强化对老年人口的保障。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安排各类教育资金14.36亿元,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补齐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短板,加大对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三)保障发展,在提升城市能级上展现新作为。

支持提升经济能级。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奶业振兴、优惠政策兑现资金4.08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以及产业园区建设,深入落实“奶九条”政策,支持现代农牧业健康发展,支持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支持提升文化能级。安排文化旅游支出4.16亿元,提升文博场馆的展示传播水平,保护传承好城市文脉,支持北部敕勒川草原、中部大黑河、南部黄河景观文化旅游带建设。支持提升治理能级。紧紧围绕“五宜”城市建设,安排城建专项、智慧城市等资金5亿元,不断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全力保障提升首府城市品质。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经费8751万元,加强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支持提升生态能级。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7.3亿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6亿元,重点支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安排资金2亿元,支持大青山南坡综合治理示范项目。统筹使用债券资金重点支持大黑河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南湖湿地修复工程等项目。支持提升人口能级。安排人才专项1亿元,落实人才10条政策,安排科技资金2.09亿元,支持企业加强科研投入和技术研发,助力打造全区人才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

(四)统筹财力,在保障重点服务大局上体现新担当。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安排衔接资金3.35亿元,支持脱贫地区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守好百姓“米袋子”“菜篮子”,安排蔬菜生产发展资金6000万元,支持新增设施蔬菜1000亩、露地蔬菜5000亩。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继续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草原生态奖补、农机购置等惠农补贴政策。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安排各类交通专项资金10.7亿元,对地铁1、2号线运营和公交线路运营给予财政补贴,对农村公路实施养护。加快拨付用于高速公路工程、机场配套工程建设、高架桥收尾工程等的资金,优化城市交通枢纽,扩大城市承载空间。打造城市宜居环境。安排城市维护费2.5亿元,维修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统筹使用上级资金和债券资金,支持309个老旧小区和毫沁营等7个棚户区改造,推动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安排资金4428万元,切实管护好公共租赁住房。

(五)攻坚克难,在防范化解风险上取得新成效。

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以赴做好债务风险的“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做好做大财政蛋糕的“加法”。通过向内挖潜增收、向上争取资金、向外拓展税源,持续增强综合财力,为降低债务风险提供财力保障。常抓不懈,做好降低债务规模的“减法”。要坚持化存量、遏增量齐抓并举。多措并举,通过解决“三角债”、评审核减、处置资产、国企化债等措施,有效降低我市债务总体规模。通过展期和调整还款结构,缓释金融债务到期兑付风险。通过严格项目决策程序、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决策程序和年度预算支出额度的项目审批制度,从严遏制新增债务。精准落实,做好发挥杠杆作用的“乘法”。通过少量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发挥杠杆效应集聚更多资金投资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尽快发挥“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组合拳作用。攻坚克难,做好降低债务风险的“除法”。在做好减少债务规模这个“分子”和增加综合财力这个“分母”后,有效降低我市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

(六)以政领财,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上开拓新思路。

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准确领会“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财政使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地生根。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法治思维,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和化解风险的本领,进一步完善财政制度、政策和机制,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改革发展,提升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以中央推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摸清纳税企业和税源结构,充分厘清市本级与旗县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和完善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分担机制;紧盯自治区财政体制改革方向,争取自治区在税源下划、提高地方分成等方面对我市予以倾斜。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预算法定,确保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加快直达资金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和拉动经济增长作用。盘活资源资产,探索经营性资产高效利用,加强全市各部门与市属国企联动,提高资源资产效益。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正当扬帆破浪;重任在肩,更须策马加鞭。2023年,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勇担当,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定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决心,脚踏实地、笃定前行,确保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青城、草原都市贡献财政力量!

注:由于人代会召开时预算年度未结束,全年预算仍在执行,本公开报告部分数据与大会报告略有差异,现公开数据为全年的实际完成数,最终数据以决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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