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对标先进,奋勇争先,锲而不舍推进首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截至12月24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0.2万件,结案8.8万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46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0天,同比减少15天,一审服判息诉率89.62%,同比上升1.31%;二审发回重审率4.4%,同比下降1.62%,当庭宣判率73.39%,同比上升26.1%,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提升。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坚决做到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点工作及时汇报、重要精神及时传达,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组定方向、稳立场、解难题、管队伍的重要作用。完善党组对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的把控机制,把牢案件办理正确方向。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法院工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发力,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感悟思想伟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七个聚焦”“九个深刻领会”等重要要求,通过党组会传达学习、理论中心组研讨交流、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和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阵地管理,教育引导干警坚定历史自信,发扬斗争精神,坚决反对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更加自觉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全市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释法说理,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保护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弘扬意识形态主旋律。
二、立足首府定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关于依法处理涉房地产案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受理相关案件456件,审结355件,依法稳妥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积极助力深化城商行改革,依法审执结涉城商行金融借款案件806件,挽损3亿余元,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司法保障。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党建引领,推进信访积案清仓化解”集中攻坚行动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妥善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541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围绕首府发展定位,精准对接,能动司法。坚持用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8件,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5件,助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托克托县法院与托清经济开发区共建托清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推动绿色发展。聚焦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涉知识产权案件391件,依法审结我市首例内蒙古汉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保障进出口贸易活动,依法审结德国赛梅克有限公司诉内蒙古青岳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以案件“小切口”助力构建“对外开放圈”大战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出台20项举措,推进立、审、执全流程便民利企。建立“云上会客厅”开门纳谏长效机制,主动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着力助企纾困,审结涉企案件3.9万件,开展涉企两年以上长期未审执结案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清理积案106件,让企业轻装上阵,专注经营。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强化府院联动,审结破产案件24件,依法审结境外投资人申请对瑞环(内蒙古)太阳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制定4个制度文件,规范推荐指定管理人、管理人选任及管理等事项;设立破产费用援助基金,为无产可破企业启动破产程序“破局”,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金融办构建“互联网+不动产司法查控”新模式,规范线上查控,最大程度减少对债务人权益的影响。与内蒙古证监局就证券民事案件审理和行政案件执法协同签定合作备忘录,共促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上市公司规范经营。
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首府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12件4035人。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审理涉黑恶案件6件21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打击重点领域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1件36人,审结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14件337人,审结盗抢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案件462件52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7件66人,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深入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强涉养老诈骗案件审理,审理受害老年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达19亿元的恒越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司法力量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安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通过印发宣传册、发布典型案例、拍摄微视频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宣传,组织干警深入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专题普法70余次,深入解析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防骗“免疫力”。
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法治首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审结行政案件986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审结非诉行政案件392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度,发出司法建议56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布《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白皮书》,为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提供案例参考。
四、践行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民商事案件5.8万件。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案件1491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等案件1.5万件,保障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有所乐;审结抚养、赡养、婚姻等家事纠纷案件2326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用心用情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市九个基层法院全部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家庭教育令”106份,促进“依法带娃”。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联合市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审结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城乡经济循环等案件312件,让农民群众安其职、乐其业、舒其心。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8件81人,救助金额296万元,以温情司法温暖人心。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将更多非诉解纷力量引入法院,着力打造“法院+”多元非诉解纷矩阵。分别与市政协、工商联建立联系协作机制,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市中院、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获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联合通报表扬。丰富人民群众选择解决纠纷渠道的“菜单库”,全市法院邀请67个调解组织进驻诉调中心,特邀228名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2万件,同比增长68.8%,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250余万元,新收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0.15%。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市法院设立法官工作站82个,和林格尔县法院在和林格尔新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武川县法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形成了以诉源治理“12345”赛罕模式、清水河法院“无讼”景区、“无讼”村落等为代表的诉源治理特色品牌。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土左旗法院为年老体弱或路途偏远的当事人送法上门,反映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果的专题报道《法官不是“官”》在中央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聚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强化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05亿元。 开展“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执行、“秋高气肃”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6600万元。设立执行案款“收+放”窗口,让申请人收款、被执行人履行“只跑一次”。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签订协作协议,查人找物更加高效便捷。强化失信惩戒,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27人次,对1199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26863人次。推动司法拍卖模式革新,新城区法院在全区率先开展“法拍贷”业务,成交金额300余万元,有效破解执行“变现难”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五、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法官动态调整机制,组织遴选员额法官51名。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审委会总结经验、指导办案、实施监管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加强案件全链条在线监管,对2155件“四类案件”由系统自动识别标注、跟踪预警。强化二审、再审的监督、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5840件、再审案件243件。编纂《毒品犯罪审判案例参考》《贪污罪、受贿罪实务探讨》《建设工程合同审判实务参考》《知识产权犯罪审判实务参考》《破产办案指引手册》等12个裁判指引,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落实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要求,推动一审知识产权案件下沉基层,自治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第一案在新城区法院“落槌”,并通过网络全程直播,4万人次在线观看,取得良好效果。
扎实开展“蒙马奔腾2022”审执质效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市法院组建16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1.9万件。市中院设立4个快审团队,用13%的法官力量审理了全院47%的民商事案件。回民区法院成立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实现诉讼案件平均10天内排期开庭,促进效率提升。赛罕区法院推进繁简分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129天降至60天,跑出司法“加速度”。加强审判管理,制定《规范案件卷宗移送工作规则》《关于对影响案件审判执行用时事项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规范卷宗流转,强化审限管理。建立“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管理机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因鉴定原因导致耗时较长的问题。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秋风清积”专项行动,清理积案333件,推动旧案积案清仓见底。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案件执结率同比增长6.7%,执结平均用时同比下降31天。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7万件,同比上升117%,网上立案审核平均3天、最快1天完成。推进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深度运用,全区首例运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案件在玉泉区法院成功审结。推进区块链技术司法应用,赛罕区法院审结自治区首例“区块链证据核验”案件。启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拓展“云”应用,在疫情期间实现审判执行“不掉线”、司法为民“不打烊”。
六、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持续强化忠诚教育。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教育引导干警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今年9·28疫情暴发后,全市法院闻令而动,逆行而上,先后组织动员1095名党员干部下沉到包联街道、社区、隔离酒店等开展防控工作,985名干警在居住地报到,投身抗疫一线,为打赢呼和浩特保卫战坚守奉献,首府法院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着眼队伍建设根本大计,制定《年轻干部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提拔任用12名年轻科级干部,激发干部队伍形成“一池活水”。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着力培育专家型法官,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等一批审判业务带头人,为首府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读书演讲、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共有5个集体31名干警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方案,召开廉政分析会、警示教育大会,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刀刃向内,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根治顽瘴痼疾,对新城区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发现整改问题59个;开展全覆盖审务督察,发现整改问题95个,不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警27人,推动全市法院政治生态根本好转。
七、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配合人大专项审议、专题调研等工作,办结代表议案及意见建议3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关于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工作情况及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提请任免法院工作人员26人次。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坚持向市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结检察建议234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6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189件,上网发布裁判文书1.2万份,直播庭审1万余场,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全面公开。
各位代表,2022年全市法院在疫情影响近四个月未能正常办案的情况下,实现了各项工作的稳定向好,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司法保障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案件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干警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不廉问题仍有发生,预防和惩治司法腐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和不足,努力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呼和浩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以首府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创业,投资兴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政治安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为建成全区人才中心和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司法支撑。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助力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
三是践行为民初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持续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诉讼与和解、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方式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在线解纷机制作用,为首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积极探索裁判文书的要素式、表格式改革,最大程度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扎实开展“蒙马奔腾”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提升审执质效。锚定质量提升目标,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裁判指引,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压实“类案同判”责任,切实增强裁判的权威性和稳定性。狠抓司法效率提升,持续发力清结长期未结案件,多措并举压缩办案周期。持续巩固执行攻坚成果,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工作,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建立常态化岗位大练兵、办案能手评比机制,鼓励干警办精品案件,做专家型法官,推动干警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内在精神动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培养选拔一批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和后备力量,着力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欣逢盛世,当不负盛世,使命在肩,当不辱使命。全市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踔厉奋发,为首府全面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 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担当尽责,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战略部署的呼和浩特篇章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