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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个集体被命名为 2021-2022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本报讯(记者 吕会生)记者从团市委获悉,自治区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命名2021-2022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命名内蒙古芸公益协会等154个青年集体为2021-2022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我市有14个集体获殊荣。

我市被命名的14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为:内蒙古芸公益协会、新华广场地铁站、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客运段南宁车队第二班组、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党校“星火讲坛”讲师团、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娜尔班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新城区中心服务站、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收费所、呼和浩特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玉泉区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白塔空港物流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和林格尔县税务局第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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