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围绕实现这些目标,八部门部署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四项重点任务。明确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
通知明确,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
据悉,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