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经教育部批准,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三是在完善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根据不同的专业类别,分类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四是在强化监督管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艺考招生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艺考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据了解,本次艺考招生改革后,自治区统考变化为:一是开设6类艺术专业自治区统考。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由原来的美术、音乐、编导3类调整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6类。其中,音乐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类,表(导)演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戏曲类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二是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2024年起,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不再跨省设置考点,只能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考试。三是完善考试科目和内容,各统考类别制定统一的考试说明、考务规范等,提高自治区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一是取消了部分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能力考试。2024年起, 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二是明确了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投档排序中的效用。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三是提高了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的最低要求。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相关招生办法见有关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或章程等。
艺考招生改革后,在提高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的同时,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自治区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