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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活动

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活动。

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效高质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于近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明确,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2021版)要求,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市本级在确保成功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基础上,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各旗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梳理形成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24年底各旗县区政府全部成功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成功创建3个以上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打造市域法治政府建设首府样板。

目前,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建示范创建工作专班,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部门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行部署和集中培训,各旗县区各单位正在梳理工作台账,收集整理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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