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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费催缴告知书

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筠泰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禺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乾元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简称配套费)(后附名单)。

根据市政府清理规范房地产领域规费征缴工作精神,经核查你单位存在欠缴配套费的情况。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对配套费缴纳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及未进行规划核实(验收)原因作出书面说明,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至赛罕区新华大街12号城建大厦20楼2005室。逾期我局将视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缴。

联 系 人:郑立君

联系电话:0471—4613007

附名单:

1.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万象天地三期”于2018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6,288,843.00元;

2.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中蒙药提取车间及配套物流仓库”于2014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1,083,000.00元;

3.内蒙古筠泰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亿利生态城东区项目”于2018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13,513,294.80元;

4.内蒙古禺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东方君座”于2010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3,924,960.00元;

5.内蒙古天地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万象天地二期”于2018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5,661,352.20元;

6.内蒙古富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中星花园二期”于2015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2,907,673.20元;

7.呼和浩特市诚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金丽园”于2013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5,382,430.14元;

8.内蒙古蒙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园艺新家园住宅小区”于2007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6,520,443.90元;

9.呼和浩特乾元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项目“住宅楼(1栋)”于2007年向我局(原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缴配套费348,000.00元。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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