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 通讯员 马钦)5月10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林县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主题入选,成为我市首个列入国家创新型县建设单位。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提出“在有条件的县(市)建设创新型县(市)”。2018年8月,科技部印发《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指引》,决定在全国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形成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创新辐射引领作用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标杆。
近年来,和林县立足区域特色产业优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累计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214项,研发投入达到1.84亿元,建成各级各类创新研发平台44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打通科技、产业、经济社会贯通发展新路径,不断释放县域创新动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