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欣)5月2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第4场——自治区税务局专场),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长在作主题发布。
发挥绿色税制效能,推动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税务部门以实施税收限制和落实税收优惠双向用力,不断增强广大市场主体环保意识,让绿色发展成为企业成长壮大的新动能,推动市场主体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路子。一方面,依法征税抑制污染。通过开征环保税、进行水资源税改革,倒逼高污染、高耗能纳税人减少污染排放与资源消耗,促进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另一方面,落实优惠鼓励减排。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税费优惠政策。据统计,2022年为企业减税约12.5亿元,2023年一季度为企业减税2.83亿元,有力促进了企业绿色技术转型升级和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增添社会发展动力,推动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自治区税务部门严格落实支持区域发展、稳定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有效激发社会大众创业就业。2022年,全区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656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减税437亿元,占全部减税降费的66.6%。在扶持产业发展的同时,全区税务系统积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极大减轻了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
护航能源产业发展,推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自治区税务部门全力保障支持能源产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准落稳,推动惠及更多能源产业市场主体,为促进自治区能源产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对设在自治区符合条件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稀土开发生产等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年减税规模超200亿元,有效减轻了能源企业的税收负担,扶持了一批关系自治区乃至国家长远发展的特色企业和项目,助力全区形成能源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群。另一方面,落实新能源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利用风力发电,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每年减免增值税约12亿元,为自治区可再生能源行业稳步发展赋能添力。
激发农牧产业动能,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自治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费优惠政策对农牧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引导涉农涉牧产业结构调整和不断优化,助力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形成,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方面,落实各项农牧业生产税费优惠政策,2022年全区各类涉农涉牧企业减免税款36.66亿元,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企业税费负担,助力自治区特色农牧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落实涉农金融服务优惠政策,2022年实施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90%减计收入政策,累计为纳税人减税约6.5亿元,促进金融企业化解和处置信贷风险,有力支持“三农”发展。
助力外贸企业远航,推动打造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落实好稳外贸稳外资税费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便利化举措,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鼓励外商来华投资,为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不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加大出口退税分析研判力度,全区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提速到3个工作日之内,年退税规模约40亿元。
据刘长在介绍,近年来,自治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同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自治区配套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和精诚共治。主动对接内蒙古“数字政府”建设,着力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持续推动“智慧税务”建设,突出办税“便捷化”;持续优化“税小i”功能,突出办税“智能化”;持续推进“双线联动、办问协同”机制;突出办税“人性化”。通过以上措施,税收治理效能得到了整体提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