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成立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的汛期专项检查组扎实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化解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
此次专项检查涵盖我市辖区内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通过汛期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入汛以来,检查组分别对武川县蒙利大面沟铁矿及尾矿库、川磊石材、中后河岩金矿尾矿库、和林县泰丰石材矿业、清水河县华源石业、琪泰矿业、鼎鑫矿业进行了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共排查隐患60条,重点检查了地下矿山是否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的水流系统、汇水面积、河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以及当地日最大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位等内容;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建设防洪、排洪设施,采场排水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完好,排土场周围是否按设计修筑截止、排水设施等;尾矿库排洪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完好畅通,周围山体截洪沟是否按设计修筑并保持畅通,坝体是否存在冲沟、裂缝、渗漏、坍塌等情况。
检查组强调,各旗县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有效防范化解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各旗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汛期检查全覆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投入,每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立查立改,消除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