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
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恒绿富硒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2月28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恒绿富硒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赛罕区鸿锐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1月31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赛罕区鸿锐烟酒店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两瓶“海之蓝”酒、两瓶“天之蓝”酒,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玉泉区于士营熟肉制品加工部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案: 3月21日,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玉泉区于士营熟肉制品加工部无《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及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泰华副食蔬菜超市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案:4月19日,托县市场监管局对泰华副食蔬菜超市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处内蒙古万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4月19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内蒙古万森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