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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安排秋季校园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商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 杨彩霞)随着开学季的到来,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安排秋季校园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近日,赛罕区市场监管局巴彦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大学城周边商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深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结合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特点,以调味面制品、焙烤食品、乳制品、瓶装饮用水、饮料、散装零食等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食品经营户主体营业资质,销售的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按规定标有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符合规定,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购进、销售“三无”、过期或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连日来,玉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督促学校食堂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对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学校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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