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近日,武川县公安局可镇派出所接到可镇居民郝某某报警称:其母亲在公园锻炼身体时,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大鸟”,母亲已将其抱回家中,请求民警相助。
武川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和可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该村民家中。经过初步检查,发现“大鸟”除右侧翅膀受伤外无其他外伤,民警立即将“大鸟”送往大青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经救护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大鸟”名叫苍鹭,于2000年8月1日列入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这是一只幼年苍鹭,因翅膀折断导致不能飞行,待救护中心工作人员治疗喂养一段时间,恢复飞行功能,达到放飞条件后,将其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