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今年以来,首府财政在积极落实农业生产者补贴政策等方面,不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更好地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是积极落实对农业生产者的补贴政策,助力我市保持玉米、马铃薯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大豆种植面积扩大,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今年,首府财政积极争取到自治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2.69亿元,并将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各旗县区,各旗县区通过“一卡通”向生产者发放补贴资金。从去年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成效来看,2022年,我市共发放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米豆补助资金2.8亿元,受益农户达14.9万户,5类粮食的种植总面积达530万亩。
二是落实国家对粮油生产项目补助政策,及时下达国家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023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19亿元,已全部下达各旗县区。其中,土左旗、托县、和林县获得国家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742万元;武川县获得国家产油大县奖励资金455万元;赛罕区、玉泉区、清水河县等旗县区获得国家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3659万元。这些资金为促进我市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特别是用于补齐因种植结构调整、粮食产量下降而减少的资金奖励,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进程。
三是足额保障市级储备粮油相关费用。2023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0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4289万元,专项用于市级粮食储备和储备成品粮油轮换费用、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以及消化历年粮食财务挂账本息方面。目前,已拨付资金4550.33万元。
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市财政局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制度建设到位。为规范承储企业财务行为,进一步做好涉粮资金管理,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市本级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管理细则、财政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政补贴资金拨付流程,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拨付程序和资金管理等要求,规范了涉粮资金财政管理,加强了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二是资金拨付到位。强化资金统筹调度,优先安排保障储备粮油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费用、利息费用等粮食购销领域补贴资金。三是绩效评价管理到位。将涉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督促指导各旗县区财政部门及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做到应支尽支、快办快支。同时,对自评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