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丽霞)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等标准,按照材料初审、实地评定的方式对申报街区进行了综合评定。评定结果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第24次党组会研究决定,认定13家单位为4A级旅游景区、27家单位为3A级旅游景区,6家单位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4家单位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2个乡镇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镇,31个村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5家单位为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并进行公示,呼和浩特多地入选。
其中,呼和浩特市大青山红色旅游景区、草原之门文化旅游景区被评为4A级旅游景区;古杏林景区、马鬃山滑雪场、内蒙古自然博物馆、泉寿湾生态旅游区被评为3A级旅游景区;新城区生盖营村、武川县黑沙兔村、回民区一间房村、土左旗卡台基村被评为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清水河县自驾车营地被认定为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