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近期516批次食品抽检情况,检出11批次不合格样品。
据介绍,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51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1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根据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涉及到我市的不合格食品样品是:玉泉区田春霞蔬菜经销部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托克托县绥馨缘稍美馆使用的雅安餐具消毒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有机物污染的问题),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