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近日,经专家评审,和林县获批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这是继清水河县之后,我市第二个成为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的地区,争取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1070万元。
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商贸流通、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此,市财政局积极对接市商务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项目。
据了解,目前专项资金已下达和林县,主要用于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体系及提升农村消费环境等试点建设任务。市财政局将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力度,并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会同市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指导试点旗县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县域商贸服务、农产品流通、物流配送能力等方面工作,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