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竭尽全力保障了财政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0.87亿元,完成预算数250.25亿元的92.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7.6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6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5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7.12亿元),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135.7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9亿元,调入资金9.62亿元,收入总计759.7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0.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631.63亿元的66.6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69亿元,调出资金895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7.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9亿元,支出总计549.12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10.65亿元。主要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于年底下达,年度内无法全部执行;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需按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支付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对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上述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5.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4.22亿元的10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8.77亿元,调入资金8953万元,上年结余59.23亿元,收入合计216.5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8.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22.75亿元的64.27%。加上债务还本支出83亿元,调出资金9.04亿元,支出总计170.93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5.66亿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土地收入减收严重,相应减少部分项目支出,以及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6.0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2.06亿元的103.9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19亿元的73.9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2.87亿元的92.0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6.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6.92亿元的1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6.55亿元的88.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22亿元的104.0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3亿元的125.09%。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7.8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4.28亿元的93.2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56亿元的97.6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1.96亿元的96.3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8.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4.63亿元的82.5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3.81亿元的80.95%,支出较低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应在2022年报销的医保部分集中在2023年报销;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47亿元的72.79%,受疫情影响许多工程类项目未启动,受伤人员减少,工伤保险支出相应减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9.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85亿元的168.37%。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49.1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采取全市统编模式,在市本级决算情况中不再重复报告。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68万元,完成预算数5138万元的108.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4万元,上年结余2021万元,收入合计8473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5851万元,支出合计641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56万元。
二、202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6亿元的100.57%,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267.6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79.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62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3.5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67.12亿元),向外国政府借款转贷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58.58亿元,调入资金0.59亿元,收入总计573.3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8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51.25亿元的66.8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6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09.02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8.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8.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3亿元,支出总计489.98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3.37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2.7亿元的103.8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8.77亿元,上年结余25.29亿元,收入总计160.3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7.46亿元的75.84%,加上补助旗县区支出6.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2.4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4.15亿元,支出总计146.47亿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3.88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138万元的108.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4万元,上年结余818万元,收入总计727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9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150万元,调出资金5851万元,支出合计7270万元,收支持平。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32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89亿元,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31亿元已执行完毕。具体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亿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费用、12345为民服务热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引进人才等。
——国防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人防工程建设及预备役部队地方补助等。
——公共安全支出11.03亿元。主要用于公安、司法部门的机构运转及办案经费、警用装备、交通设施维修维护、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等。
——教育支出13.2亿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运行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两免”等各类教育补助支出。
——科技支出1.27亿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应用技术研究、科技兴蒙行动、科技创新精准化服务平台建设及支持科普惠农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1亿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场馆建设、体育比赛、A级旅游景区减免门票补贴、旅游发展、大青山红色文化公园配套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34亿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城乡低保、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孤残人员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红十字应急救护点设备采购、就业补助及民政福利事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25.43亿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
——节能环保支出3.23亿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服务费、洁净煤炭置换补贴、集中供热项目、水环境治理工程等。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17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及偿还历年工程款、快速路智能限高与监控系统、城市环境卫生整治、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城市园林绿化维护、城市维护费等。
——农林水事务支出8.99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水系连通及湿地修复工程、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智慧农牧业信息平台建设、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及运行等。
——交通运输支出14.47亿元。主要用于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路产修复、运输管理、疫情防控交通保障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57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业高质量发展、政务云计算服务费、节能监察工作等。
——金融、商业服务业支出0.63亿元。主要用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农民经纪人培训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9亿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住房保障支出4.24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及维修维护、住房公积金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7亿元。主要用于“优质粮食工程”资金、储备粮油利费补贴、疫情期间应急物资储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8亿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费、消防运转及模块化消防站建设、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防汛抗旱、地震台网运行等。
——债务发行、债务付息及其他支出10.2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支出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9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2.7亿元的103.8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5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57.46亿元的75.84%,主要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2亿元。主要用于兑付土地前期成本、政府债务化解、燃煤散烧综合整治、重点道路建设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25亿元。主要用于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园林维护费、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等。
——彩票业务支出1.01亿元。主要用于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和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16亿元。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6.13亿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及付息支出13.57亿元,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4亿元,民航发展基金支出1.8亿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71万元。
(三)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按照《预算法》规定,市本级预算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整。涉及事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减少6.32亿元,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6.32亿元。二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预计减收104.3亿元,相应调减支出104.3亿元。三是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3.5亿元、专项债券19.61亿元,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四)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上级财政下达我市补助资金267.6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3.25亿元,占比12.42%;一般性转移支付187.41亿元,占比70.03%;专项转移支付46.95亿元,占比17.55%。全年下达旗县区各类转移支付209.01亿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和重点民生等项目建设。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末,自治区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72.37亿元,其中,市本级799.03亿元,旗县区273.34亿元。按债务类型来分,一般债务限额613.7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8.61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27.81亿元,余额不超限额。2022年新增债券符合自治区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3.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重点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建设,教育、医疗、农林水利建设等34个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19.6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医院、教育领域建设支出4.5亿元,污水处理及供热、供气、供水管网改造支出4.3亿元,收费公路等交通运输建设支出4亿元,老旧小区、垃圾处理改造等支出3.8亿元,奶业振兴项目支出3.01亿元。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市本级预备费支出2.33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2.14亿元、防汛救灾补助0.1亿元等。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2021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834万元,2022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3亿元后余额14.61亿元。
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在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根据审计意见,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均认真研究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2022年重点工作
(一)稳大盘促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稳步恢复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成立全市退税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税务-财政-人民银行协调机制。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5.8亿元加大旗县区退税减税财力保障。全年退税减税降费缓税107.15亿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在加大困难群众救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出台税费、房租减免政策。全年累计为1979家企业办理延缴水费、燃气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减免房租合计7173万元,驻呼各银行共为530户企业投放资金5.14亿元用于延期还本付息、融资贷款等业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稳住经济大盘。直达资金直通基层。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全市直达资金支出62.78亿元,重点用于基层“三保”及城乡居民医疗补助、农田建设、安居工程、义教补助等方面。加速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数据完善,全力推动资金快速投放到终端,第一时间惠企利民。
(二)抓开源促节流,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多方开源促增收。建立市财政、市税务和旗县区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正常收入入库和拖欠税费清缴。紧盯目标向上争。紧紧抓住中央增加转移支付和财力下沉的有利因素,成功争取北方清洁取暖、海绵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4个国家示范项目资金40.65亿元。争取新增债券位居自治区首位,特别是争取三环路一般债券30亿元,确保三环路收尾工程完工。精打细算压支出。按照从严从紧、能压则压原则,2022年预算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和其他专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6490.71万元,同比下降6.83%;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477.2万元,同比下降19.5%,把节省的资金全部用在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
(三)惠民生增福祉,促进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在80%以上。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支出53.5亿元,较上年增长15.98%,支持建成投用中小学幼儿园20所,新增学位1.28万个,6所“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增加学位1.21万个。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出就业补助资金4.01亿元,同比增加65%。成功争取公共就业与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4.12万人。为企业减免社保费18.42亿元,拨付稳岗资金4.13亿元。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全市发放养老金128.46亿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共为2.21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2.68亿元。拨付补助资金7.4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支持健康呼和浩特建设。全市卫生健康支出41.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成功入选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支持市第二医院迁建、中蒙医院医养中心项目主体完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加强经费保障力度,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提高群众住房保障水平。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0.8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推动“保交楼、稳民生”,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稳定社会预期。
(四)提质量增效益,落实落细重点财政政策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拨付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2亿元,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保持财政支持力度不减。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88亿元,落实建设任务37万亩,不断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全力保障粮食安全。下达奶业振兴资金1.76亿元,下达粮改饲试点资金2083万元,推进现代农牧业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打造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奶业振兴工程。持续赋能生态保护。全市环保支出7.41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3.52万户燃煤散烧深度治理任务,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保障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和湿地保护。投入资金2亿元,支持重点区域绿化及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集中财力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投入资金1.82亿元支持加快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同比增长17%。拨付人才相关资金1.26亿元,支持企业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高端人才及科研团队到呼发展创业,推动我市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及培养高端本土人才水平。统筹聚焦关键领域。支持伊利健康谷建设,累计拨付资金10.45亿元。安排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5亿元、招商引资资金5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拨付S43、S311和G5901等重点道路建设资金10.42亿元,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品质。
(五)缓压力强举措,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各级财政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动态监测旗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对运行困难的基层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保障基层平稳运行。统筹推进化债和收入工作。全年化解隐性债务144.88亿元,通过解决“三角债”和“以地化债”措施,在化解债务的同时清缴税费。全力推进金融债务展期延期。全面对接金融机构,对到期的50.48亿元本息进行展期或者调整还款期限,最大限度缓释偿还压力。实现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按期偿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9.19亿元,完成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对全市剩余有分歧的欠款进行精准分类,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限,有效解决分歧,加快欠款清偿。
(六)强管理促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能力
扎实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全市收回各类沉淀资金6.1亿元,其中4.76亿元可统筹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民企欠款、解决高标准农田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支出,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成2021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36个,涉及资金46.62亿元,发现162个具体问题,提出165条相关建议。注重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效果。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印发文化、自然资源领域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体制改革思路。常态化开展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着力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积极开展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清产核资,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有力提升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稳经济”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规模占比达87.54%。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和合同融资,融资额实现4368.77万元。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成功荣获自治区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
回顾过去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努力克服收支矛盾带来的影响,经过共同努力,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比如,财政收入增收乏力、债务化解任务繁重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挖根源、精准发力,切实加以解决。
四、202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运行持续向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完成财政部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承担的任务,讲政治、顾大局、担使命,自觉做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部署到哪里、财政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将“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落到实处。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2.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42亿元的50.65%。其中,税收收入99.68亿元,增长16.22%,占比81.32%,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32亿元,旗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25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6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31亿元的57%,同比增长12.46%。其中,市本级支出91.03亿元,旗县区支出154.6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91.03亿元,完成预算数158.62亿元的57.39%。各主要类款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亿元,完成预算数12.04亿元的51.4%。
——国防支出0.19亿元,完成预算数2.24亿元的8.48%。完成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工程项目正在按照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6.07亿元,完成预算数12.53亿元的48.45%。
——教育支出6.89亿元,完成预算数14.36亿元的47.97%。
——科技支出1.53亿元,完成预算数2.09亿元的73.26%。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科技兴蒙”、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项目加快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亿元,完成预算数4.16亿元的62.5%。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18亿元,完成预算数28.07亿元的39.82%。
——卫生健康支出6.76亿元,完成预算数8.26亿元的81.76%。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等加快支出进度。
——节能环保支出2.15亿元,完成预算数1.49亿元的144.84%。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生态环保资金提前下达,加快支出进度。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21亿元,完成预算数7.79亿元的285.09%,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下达“强首府”城建补助、三环路一般债券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相应增加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3.31亿元,完成预算数7.35亿元的45.08%。
——交通运输支出14.15亿元,完成预算数1.38亿元的1027.62%。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一次性下达地铁运营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42亿元,完成预算数2.23亿元的18.8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2亿元,完成预算数0.21亿元的481.5%。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支持综保区建设发展。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95亿元,完成预算数1.73亿元的55.22%。
——住房保障支出3.24亿元,完成预算数4.47亿元的72.4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6亿元,完成预算数0.56亿元的64.3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4亿元,完成预算数0.68亿元的79.68%。
——其他支出1.26亿元,完成预算数43.98亿元的2.87%,完成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政府预留的增人增资、人才引进、智慧城市、政府债务偿还、金盛路提升改造等项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资金投向已调剂到相应类款。(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5亿元,完成预算数76.17亿元的37.48%,同比增长62.77%。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24.4亿元,完成预算数63.26亿元的38.57%。收入完成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未达到预期。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3亿元,完成预算数84.15亿元的76.41%,同比减少18.22%。其中,市本级支出39.81亿元,完成预算数63.26亿元的62.93%。主要是用于债务化解、土地出让前期成本、污水处理运营补贴等刚性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8.64亿元,完成预算数100.63亿元的48.34%;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1.51亿元,完成预算数93.29亿元的44.5%。收支结余7.13亿元,期末滚存结余156.3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6月,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238万元,完成预算数6753万元的284.88%,全部是本级收入。收入完成比例高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股权转让形成一次性收入。支出完成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880万元的3.2%;市本级支出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753万元的4%,支出进度慢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出资国有监管企业年度审计暨经营业绩考核等项目,需待年底考核工作完成后才可安排支出。
(五)争取转移支付及债券资金情况
今年以来,紧紧把握国家稳增长政策和自治区“强首府”战略的有利时机,上半年,全市争取上级资金340.09亿元,同比增加85.19亿元,增长33.42%。争取资金额占自治区下达盟市总数的10.07%,排全区第5位。其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69.7亿元,同比增加77.91亿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165.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3.73亿元;争取债券资金65.39亿元,同比增加2.28亿元,包括一般债券30.8亿元、专项债券34.59亿元;争取上级部门直拨资金5亿元,分别是国家乳创中心4亿元、草创中心1亿元。
五、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强首府”工程,千方百计为落实“五大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增强造血功能,持续加强财源建设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50.65%,超额完成半年收入目标。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9.68亿元,占比81.32%,较上年同期提升17.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一是齐抓共管增收入。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严防跑冒滴漏。一体推进正常收入入库和拖欠税费清缴,建立分管领导包联地区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一对一帮助旗县区解决收入和化债问题。落实《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拖欠税费分配比例的通知》,对市四区欠税清缴、土地出让金清收等给予奖励。二是培养财源增后劲。重点培育的“六大产业集群”已初见成效,全市上下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招商引资,积极有力推进财源建设。继续执行企业上市激励政策,按时兑现燕谷坊等上市奖励资金,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转型升级。发展总部经济,落实总部扶持政策,积极走访企业,争取统一发电类、供电类和成品油销售企业按最高比例总部预留增值税;宣传和引导企业“分改子”增加我市税收,目前已有21家企业同意“分改子”。三是盘活资产促增收。做到“两个摸清、两个建立”,即“全面摸清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底数、全面摸清闲置资产和账外资产;建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平台、建立资产盘活处置运营机制”。主动对接加快涉案资产移交进度,1-6月接收涉案资产359件,实现处置收入1.36亿元。
(二)增强资源统筹,持续保障重点支出
用好上级转移支付的“外力”。紧紧抓住中央增加转移支付和财力下沉的有利因素,深入研究国家、自治区政策导向,提前研判资金投向,主动对接部门策划项目、储备项目、组织申报。
形成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内力”。加强源头管控。按照“零基预算,三保优先,突出重点,兜牢底线”的原则编制2023年预算,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4.97亿元。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69亿元,增长12.46%。其中,民生支出196.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92%。城建交通、医疗科技、基层治理、奶业振兴、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保持支出强度。加快“三保”、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及急需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每月对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制定《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加强对上级指标接收-分配-下达-支付的全流程管理。积极协调财政厅调度直达资金、工资、项目资金等216.3亿元,确保资金支出需求。
发挥财政+金融的“合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工业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5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放力度,重点支持六大产业集群项目,已累计完成投放资金14亿元。今年上半年,在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化工方面已储备8个项目。
(三)聚焦关键问题,防范化解运行风险
一是全力化解隐性债务。充分挖掘“三角债”“资金+土地”“资产+资金”等6项化债措施,夯实住建、土储、国土资源、财政等各部门、市属国有企业责任,全流程分解化债任务,明确时限和责任人,上半年超额完成半年化债任务。二是防范化解金融债务风险。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调整跨年还款计划和计息结息周期,争取降低贷款利率,对暂时无法支付的项目协商延期和展期,最大限度减轻本级债务负担,降低违约风险。上半年,通过财政资金、以地化债偿还融资类到期本息19.27亿元,展期到期本息41亿元,协调5家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同时,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将市本级纳入“贴息一批”支持范围,争取更多贴息和再融资债券资金支持。三是清偿民营企业欠款。对全市无分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梳理清偿台账进度,一案一策推进化解。对有分歧欠款,督促各地区采取加快推进清偿进度,逐步实现有分歧账款向无分歧账款转变。上半年,全市累计偿还和核销民企欠款2.98亿元,市本级已实现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快财政改革步伐
完善市本级与旗县区财政体制改革。成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课题领导小组,围绕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旗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严格落实《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界定沉淀资金,月报月清理,确保存量资金只减不增。带头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研究制定《财政资金节约利用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市本级预算管理 坚决过好紧日子的通知》,细化从严从紧安排预算、硬化预算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等7项措施,进一步完善“过紧日子”长效机制,把宝贵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
(五)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选取城建、卫健、农牧、交通、生态五个部门作为试点,指导推动建立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围绕“四本预算”,选取涵盖多种资金类型的38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呼包鄂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完成全区首个政府采购“1+N”跨省、省内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全面推广电子履约保函和电子发票,开函数量及替代保证金数额均位居全区第一。优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定《呼和浩特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加快推进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完成结算评审项目112项,核减资金7.6亿元,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积极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制定我市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政府债务等9类财经纪律方面重点问题,按时完成分领域的自查自纠和复查工作。
六、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聚焦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风险、提升管理效能等重点工作,强化有解思维,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做大收入总量上下功夫。一是加大财源培植。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推动稳增长稳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收入征收管理。继续做好欠税欠费清缴工作,形成财政-税务联动工作机制,分类处置,增加税费收入。三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及时兑付土地成本和返还市四区收益,形成财政、收储、地区之间的高效联动,加快实现土地收入。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好“强首府”政策,紧盯上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下达情况,会同主管部门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对正在评审的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资金落地。五是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力度。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闲置低效的存货和资产等,助推形成收益。六是发挥“财政+金融”作用。加快推进5支基金投放,助力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积极与法开署对接,争取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热源入呼工程10.8亿元外贷资金支持。
(二)在重点领域支出上补短板。一是提高支出效率。聚焦专项资金、债券资金、重大项目资金三条主线,加快预算执行。二是保障民生支出。落实“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着力在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补齐民生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对三环路、新机场等重点项目,研判支出形势,加强库款运行管理,保障支出需求。
(三)在化解债务风险上花力气。一是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严格落实化债方案,进一步推动“资产+资金”“资产+土地”等模式取得实效。二是全力防范金融债务到期风险,加快推进债务置换等工作。三是用好争取到的国家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再融资债券资金,切实缓解刚性兑付风险。四是做好民企账款清欠工作。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实现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
(四)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上求突破。一是加快完成财政体制改革。紧盯自治区财政体制改革方向,争取自治区在税源下划、提高地方分成等方面对我市予以倾斜。二是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加快完成农牧、住建、卫健、生态领域项目指标体系建立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升工作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梳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超标准配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