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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清泉街社区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艳霞)近日,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我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预防化解老旧小区矛盾纠纷工作法”入选。

“玉泉区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建于2002年,社区流动人口多、老旧小区多、弱势群体多、沿街商户多、驻区单位多、人员构成杂,是典型的城镇老旧社区。”玉泉区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武荷香介绍道。

近年来,清泉街社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主动从群众关心关注的需求出发,依法作为,引导推动群众自治化解矛盾,探索形成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喻人”预防化解老旧小区矛盾纠纷工作法。

一方面,清泉街社区坚持党建引领,打好矛盾调处“总基调” 。将党建网格、综治网格、服务网格、自治网格进行“四网融合,一体化推进”,社区共划分10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和1名党建网格员。组建“社区大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组织架构,将党组织服务力量覆盖延伸到居民群众身边、家门口。另一方面,该社区坚持以服务居民为宗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创新建立“荷香唠嗑室”“好邻居议事厅”等矛盾化解阵地,将居民的“大事小情”入台账处置,形成“了解需求、跟进落实、反馈结果、成效追踪”的主动解决问题“全链条”,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此外,清泉街社区一直注重全面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社区主动协调各类职能部门30多个,今年以来为空巢老人、生活困难、病残不便、无业游民等特殊人群解决无钱看病、无人照顾、水压不够、供暖不足等棘手难题200余件,从源头消除矛盾纠纷隐患。

新征程上,清泉街社区将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打造“邻里一家亲”的好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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