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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节能节水产品政府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90.41%

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截至三季度,我市政府采购中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为4304.5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比重为90.41%;环保产品采购金额为7825.1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比重为95.19%。

我市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立。制定《呼和浩特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通知》等文件,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采购人切实履行绿色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质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确保本单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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