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近日,市自然资源局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以下简称《规划》),获市政府批准实施。
该《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立足本地气候、环境和地理特征,坚持“山、城、草、水”一体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绿色优先、灰绿结合、蓝绿融合”的北方半干旱草原型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市水环境、修复城市水生态、合理利用城市水资源、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系统方案。一是提升城市整体自然环境条件,改善中心城区整体蓝绿空间生态环境,修复和保育自然湿地,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及相应的水生生物群落稳定;二是与城市防洪、排水防涝规划相互衔接配合,提高城市洪涝统筹治理能力,提升城市水安全治理水平;三是加强应对内涝灾害的能力,改变城市内涝灾害所带来的交通断行、地块漫水、基础设施损害、疫病流行等影响居民生活出行及正常生活秩序的现状,缓解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矛盾,充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城市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