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 通讯员 武芊芊)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新时代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新思路,通过统一证据标准、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积极打造轻微刑事案件现代化办理新机制,力争实现司法程序效率和案件办理效果的“双效提升”。
坚持效率与效果相结合,实现“轻刑快办”落地生根。高效办案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讼累,及时修复被侵害的法益,消除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在案件总量逐年增加、轻罪案件占比较大的情况下,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办案机制、办案流程、人员配置的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探索“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优办”工作模式,让“轻刑快办”在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落地生根。作为全市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地区,2023年6月市县两级公检法前往成都、青岛等地开展调研,经多方积极商讨并结合辖区案件办理的工作实际,12月28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托克托县大队五部门共同会签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行“两提前三简化四集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结合快速办理机制,实现速裁快审。对于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案件,也将逐步探索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着力打造科学繁简分流、治罪治理并重的立体化集成刑检格局。
加强内部和外部相配合,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繁简分流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是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要的重要举措。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强力推进繁简分流在检察业务各条线落实见效,结合县域刑事案件特点,加快办案节奏,促进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针对县域醉酒驾驶类危险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高这一特点,结合检察官业务能力、办案特点、繁简案件类型等情况,成立了“危驾简案办案组”,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加一名检察官助理集中办理。具体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及派驻检察官先行审核,就本地区常见、多发的轻刑认罪案件引导取证、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与公安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前移关口,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同时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轻刑认罪案件集中、快速移送审查起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诉协作机制,案件依次进入“简案组”和“繁案组”高效办理,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与此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作,实现简类案件批量起诉、批量宣判,繁类案件精细化审理的工作模式。
坚持实践与实效相促进,保障刑事案件提质增效。“轻刑快办”机制实施以来,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醉酒驾驶类危险驾驶案件8件,所有案件均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案件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合理运用“三速”工作法,以确保各环节衔接紧密,诉讼程序推进迅速。设置“速裁”标识,通过提前介入精准甄别案件类别和性质,推进繁简分流关口前移,对符合速裁程序办理条件的案件,检察官会纳入“一站式”办理范围,快速推进审查起诉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诉讼权利、审查起诉期限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内容,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以“表格式”笔录进行讯问,并同步录音录像,实现讯问与认罪认罚一个笔录即完成,做到“简文书不减标准”。简化诉讼程序,通过与法院提前沟通、移送电子文书,实现法院对“速裁”案件集中受案、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简化了庭审程序,缩短了庭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