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向华)近年来,首府财政立足职能定位,关注“一老一小”群体,大力发展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和托育服务,进一步办好系列民生实事。
关爱夕阳红,温暖老人心。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策,保障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初步构建起以旗县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为中心,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延伸,以村居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互助幸福院为支撑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对80—99周岁老年人每月给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给予600元的高龄津贴,对享受城乡低保、年龄在70—7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年满60周岁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着力满足老年人“有钱养老”的需求。
推进“幼有所育”, 托起幸福童年。在卫生健康方面,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9元,重点用于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首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新生儿耳聋基因、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2023年,我市出台引人留人18条措施,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呼市户籍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5000元,对入托的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托育机构每人每年600元的照护补贴,预算安排2555万元支持政策落实;利用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在社会保障方面,做好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23年5月,我市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进行提标,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至每月1900元/人,集中供养孤儿每月2200元/人,散居孤儿每月1900元/人,困境家庭、单亲困境家庭、因病因残致困家庭儿童每月950元/人;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机构+社区+家庭”模式,对实行康复训练的0—10岁残疾儿童给予康复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