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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八十一期

1.按照《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如何处理?

答: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按照《民法典》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能抵押吗?

答:除法律规定可以抵押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3.按照《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的法定担保范围有哪些?

答: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4.按照《民法典》规定,土地经营权能否向他人流转?

答: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5.按照《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答: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6.按照《民法典》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人能否收回承包地?

答:不能。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按照《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否出租给他人?

答: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得出租给他人。

8.按照《民法典》规定,关于寻找遗失物的悬赏广告承诺有效吗?

答:有效,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9.按照《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如何产生法律效力?

答: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10.按照《民法典》规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业务有约束吗?

答:有的。但是,该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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