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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呼和浩特市第七批17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截至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12批次共270件(来电252件,来信18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七批17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11件、阶段性办结4件、未办结2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2024年4月13日)序号受理编号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行政单位 污染

类型

1D2HH20244130261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黑老夭乡南夭子村炕板申自然村村民反映,大唐风力发电在村里野蛮施工,主要对林地、耕地、草地、山坡地破坏严重,破坏村里生态环境。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12月3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4日,经和林县黑老夭乡人民政府、黑老夭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投诉人反映的大唐风力发电对耕地、山坡地破坏严重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的项目为蒙西托克托外送200千瓦风光电项目(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府平风场(以下简称大唐风力发电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状态。经核实,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报批黑老夭乡南夭子村炕板申自然村临时用地14.439亩(呼自然资临批字〔2023〕2号),永久道路用地6.639亩(内政土发〔2023〕596号),共计21.078亩。经实地勘测,大唐风力发电项目实际使用该村耕地总面积8.0805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显示,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0.2715亩,天然牧草地0.294亩,其他草地5.7225亩,农村道路1.7925亩;使用该村山坡地总面积8.493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0.831亩,天然牧草地0.2685亩,其他草地7.059亩,农村道路0.3345亩,总面积16.5735亩。经县自然资源局实地勘测并比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以上实际用地均在批复用地范围内,未发现破坏耕地、山坡地的情形。(2)投诉人反映问题中涉及到对林地、草地破坏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大唐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国家新能源重大战略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立项(和发改基础字〔2021〕497号)、林地(林资许准 蒙 〔2022〕165号)、草地(内林草草监许准〔2022〕788号)、自然资源(内政土发〔2023〕596号)等批复手续。经县林草局实地勘测并比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2019年林保数据、林地草地审批范围,大唐风力发电项目在该村存在超出审批范围占用林地、草地的行为,其中:占用其他林地0.37亩、灌木林地5.65亩、其他草地13.76亩、天然牧草地13.63亩。 (1)对大唐风力发电项目超占林地、草地问题,和林县黑老夭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超占行为。县林草局、公安局针对大唐风力发电项目涉嫌超占破坏林地、草地的行为开展调查,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调查结果进行鉴定,将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理。(2)黑老夭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将对项目实施过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违法占用林地、草地行为。和林格尔县生态2D2HH20244130267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东乌素图西山,山沟里面有开饭馆和养牛的,破坏生态环境。已办结 2024年

4月15日

部分属实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东乌素图西山,山沟里面有开饭馆和养牛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东乌素图西山山沟里有1家饭店,该饭店由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民张某梅开办,于2022年5月开始营业,手续齐全。所用房屋性质之前为民房,占地约3亩,未占用非建设用地。该饭店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贮存在区环卫局统一设立的垃圾桶中,由区环卫局日产日清;污水储存在容积约3立方米的玻璃缸污水罐中,由内蒙古顺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定期统一处理;同时安装油烟净化器。通过走访调查,东乌素图西山共有1户村民养殖7头肉牛(个体圈养),牛的粪污还田于村民自家耕地,现场未闻到恶臭异味。2023年至今,攸攸板镇政府通过集中宣传、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村内喇叭广播、微信转发等多种形式开展12轮宣传,动员养殖户圈养,并积极组织专人开展巡查。目前东乌素图西山内的肉牛已全部实行圈养,未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1)责令张某梅严格做好饭店废弃物的贮存和管理,规范记录台账。该饭店已于2024年4月15日新建两个约3立方米的玻璃缸污水灌,并联系专业排污车定期抽取。(2)持续加大圈养牛宣传、巡查力度,杜绝放牧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回民区生态3D2HH20244130269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统计局街广漠五金店牌匾灯光太亮,影响对面居民正常休息。已办结 2024年

4月13日办结

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办事处和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统计局街广漠五金店牌匾灯光太亮,影响对面居民正常休息”问题,属实。投诉反映的广漠五金店位于赛罕区统计局街路南,为一楼临街商铺,与路北居民楼相距约30米。店铺牌匾长约2米,宽约0.6米,材质为LED灯箱,蓝底白字,符合户外广告设置的规格、色调、照明等设施功能。晚上天黑后,店主为使牌匾醒目,打开牌匾灯光,因晚间闭店忘记关灯,导致牌匾灯光影响路北居民休息。 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要求该店铺经营者在夜间22点前关闭店牌匾灯光,保证路北居民正常休息。同时加强对商户宣传教育,要求商户规范经营行为。赛罕区其他4D2HH20244130268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大厂库伦村村民反映,车牌号蒙A·78721的绿皮渣土车在村内耕地、坟地内倾倒建筑垃圾。阶段性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敕勒川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赛罕区大队、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和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大厂库伦村有车牌号蒙A·78721的绿皮渣土车在村内耕地、坟地内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大厂库伦村西南侧有一处约500方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渣土车偷倒形成。该地块属于大厂库伦村集体土地,性质是荒地。村内耕地、坟地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车牌号蒙A·78721为绿皮渣土车,挂靠于内蒙古泽泰道路交通运输公司,经赛罕区交管大队调查,未找到该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的证据,无法认定此处建筑垃圾为该车倾倒。 (1)2024年4月14日下午,敕勒川街道办已安排机械开始清理,计划4月30日前清理完毕。(2)市交管支队赛罕区大队、敕勒川街道办已于2024年4月17日对内蒙古泽泰道路交通运输公司提出要求,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和司机的普法教育,严格遵守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相关规定,防止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发生。(3)敕勒川街道办将组织村治安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如发现偷倒垃圾现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赛罕区土壤5D2HH20244130252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苑小区C4号楼2单元1楼东户私自圈院、私自伐树。已办结 2024年

4月17日

部分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4日下午,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呼伦贝尔南路区域服务中心、东风社区居委会、呼伦贝尔南路派出所、昭乌达南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实地调查,情况如下:(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东苑小区C4号楼2单元1楼东户私自圈院”的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调查,东苑小区C4号楼2单元1楼东户住户未经允许于2024年2月份将门前约40平方米的公共绿化带用简易网围栏围起来准备种菜。(2)“住户私自伐树”的问题,不属实。经查询小区绿化设计图,与物业核实并询问周围住户,该户居民门前绿化带内无树木存在,现场核查,未发现伐树的痕迹。 (1)针对东苑小区C4号楼2单元1楼东户私自圈院的情况,2024年4月14日下午,赛罕区昭乌达南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2024〕第005号),现场已将网围栏拆除,4月17日,物业已对裸露的地面播撒草籽,进行绿化维护,恢复公共用地。(2)呼伦贝尔南路区域服务中心责令内蒙古国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对东苑小区的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赛罕区其他6D2HH20244130251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五路村,外地人过来养羊、倒畜禽垃圾,气味臭;周边还有个药厂,也有臭味。未办结 2024年

4月25日

部分属实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4日,赛罕区委、区政府责成巴彦街道办事处、区农牧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五路村,外地人过来养羊、倒畜禽垃圾,气味臭”问题,基本属实。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街道五路村有一家庭养殖户(土左旗兵州亥乡人),2023年10月底,该养殖户租赁本村村民王某某房子进行养殖,面积为1500平方米,共养绒山羊420只,未形成规模化养殖。该养殖场没有堆粪设施,粪污堆积在羊圈中,原位发酵。养殖户未倾倒畜禽粪便,臭味由羊圈发酵粪污产生。(2)“周边还有个药厂,也有臭味”问题,不属实。经核查,该处周边3公里内未发现药厂,也不存在臭味。 因未建设堆粪设施,巴彦街道办事处要求养殖户于2024年4月25日前搬迁转场,搬迁转场后及时清理畜禽粪便并作消毒处理。赛罕区大气、土壤7D2HH20244130250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水瓦台洗浴中心一天24小时都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未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呼伦南路区域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赛罕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清水瓦台洗浴中心一天24小时都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问题,属实。经核查,清水瓦台洗浴中心位于赛罕区包头大街世纪五路,2024年2月中旬开业。清水瓦台洗浴中心外墙有新风系统和排风系统电机,这两个电机24小时工作,因电机与西侧青城蕴秀园住宅区距离约十五米,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1)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责令清水瓦台洗浴中心尽快解决噪音扰民问题,洗浴中心已于4月14日开始对外墙风机安装消音降噪设备。(2)消音降噪设备安装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围居民区进行环境噪声检测。如果还存在超标问题,昭乌达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要求企业整改,直到符合噪声排放标准,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赛罕区噪音8D2HH20244130265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地铁一号线伊利健康谷B口到大东新城小区土路两侧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已办结 2024年

4月16日

办结

基本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土左旗台阁牧镇、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地铁一号线伊利健康谷B口到大东新城小区土路两侧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路段位于伊利健康谷B口南端,三间房村内水泥道路两侧,有4处垃圾堆放点,现存160余方生活垃圾。垃圾由周边约500余户居民生活产生,垃圾清运由台阁牧镇聘请第三方公司(御园居物业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每两日进行一次清理,由于清理不及时,造成生活垃圾积存。 (1)台阁牧镇已对该处垃圾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4月16日清运完毕。(2)台阁牧镇责令御园居物业有限公司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土默特左旗土壤9D2HH20244130266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沙尔沁工业园区华耀光电排放污水,污染小浑津水库,导致小浑津水库养殖的鱼死亡。已办结 2024年

4月14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和经开区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经开区建设管理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1)“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沙尔沁工业园区华耀光电排放污水”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华耀光电公司为光伏企业,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公司内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水质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沙尔沁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沙尔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沙尔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一部分经过中水管网由华耀公司、三主粮、创维公司回用,一部分用于园区内绿化和道路清洗,剩余部分经生物处理池、人工湿地处理达标后,由管道以生态补水方式排入什拉乌素河,生产和生活废水均未直排外部环境。经调阅2023年以来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在线数据、出水在线数据和生态补水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问题。(2)“污染小浑津水库,导致小浑津水库养殖的鱼死亡”问题,不属实。小浑津水库为泄洪水库,经调查走访周边居民及调阅相关资料,未发生过华耀光电排放污水到小浑津水库,导致水库死鱼事件。无。经开区水10D2HH20244130253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沙尔营村小浑津水库存在非法养殖经营(姓姚),本为泄洪水库,但在养殖期间投放饵料和药品,污染水体。已办结 2024年

4月16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3日,土左旗农牧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白庙子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1)“小浑津水库存在非法养殖经营(姓姚)”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土左旗沙尔营村小浑津水库位于白庙子镇小浑津村旁,始建于1956年,权属为白庙子镇,现水库库区占地面积约1200亩,蓄水量约为60万立方米,该水库为泄洪水库,兼具防洪、灌溉功能。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姚某为尔林岱村民姚某某,经原沙尔营乡人民政府(现白庙子镇人民政府)核准租用水库至今,具有该区域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有效期至2027年1月1日),用于淡水鱼类水库养殖。(2)“养殖期间投放饵料和药品,污染水体”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采取“人放天养,自然生长”,即人工放置鱼苗,不投放饵料、药品,自然生长养殖方式。现场未发现放置投饵机等人工养殖设备,没有投放饲料和药品的痕迹。旗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内蒙古意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对水体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YC24060-13)结果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要求,满足水功能区要求,不存在水体污染问题。 白庙子镇政府加强对小浑津水库养殖业监管,杜绝投放饲料以及药品等违法行为。土默特左旗、经开区水11D2HH20244120233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村民反映:毕克齐镇水磨沟、西梁、老道沟、乌兰板等自然村在大青山沟里面设置了好多羊圈,放养了十来万只牛、羊吃草,还有把十几年前退耕还林种的柠条啃食导致死亡。已办结 2024年

4月15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村民反映:毕克齐镇水磨沟、西梁、老道沟、乌兰板等自然村在大青山沟里面设置了好多羊圈,放养了十来万只牛、羊吃草”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群众投诉所反映的村实为毕克齐镇西梁村、老道沟村、乌兰板村以及水磨沟内的彭顺营村和店上村,共5个村庄,全部位于大青山腹地。其中西梁村、店上村、彭顺营村实施过部分生态移民,未移出的村民长期居住这里,以传统养殖业为生,毕克齐镇在实施生态保护的同时考虑到民生问题,允许这些村民以圈养方式进行养殖。截至目前,5个村现有养羊户17户,共养殖3790只羊,养牛户20户,养殖736只牛。每户设置1个牛、羊圈,并非设置了好多羊圈、放养了十来万只牛羊吃草。(2)“还有把十几年前退耕还林种的柠条啃食导致死亡”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2002年至2006年期间,上述5个村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共退耕地4092亩,种植灌木柠条。2023年以前,因多年高温干旱、村民对个人的退耕地缺乏管理,导致该区域退耕地苗木保存率不足10%。2023年7月,土左旗林草局对老道沟村和乌兰板村两个村实施了森林提升改造工程,在1287亩退耕地进行了柠条种子播种,补播面积1081亩。2023年8月旗林草局组织村委会、施工单位对柠条成活率进行验收,验收后成活率达到72%。 (1)加大禁牧工作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禁牧工作。(2)督促村委会及退耕户加强退耕地管理。(3)大青山管理局与毕克齐镇加大对管理区偷牧和破坏林草地行为的执法力度。土默特左旗、大管局呼市分局生态12D2HH20244130249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刘家窑村委会盛鸿田牧牧场,土地从2020年流转给牧场,在耕地上挖了两三米的坑,把耕地内土挪用,把耕地破坏。已办结 2024年

4月15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托克托县伍什家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联合对内蒙古盛鸿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鸿牧场)场内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查阅了盛鸿牧场相关手续、用地情况等材料。(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刘家窑村委会盛鸿田牧牧场,土地从2020年流转给牧场”问题,属实。盛鸿牧场为田牧牧场子公司,位于托克托县刘家窑村委会荷宝营自然村,始建于2021年3月,是一家奶牛养殖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核查,盛鸿牧场已建成标准化牛舍,有80位挤奶厅1座、青储平台、饲草料库、干草棚、氧化塘、粪污处理系统设施设备,现牧场奶牛存栏量约4000头。项目共占地1365.129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1274.38亩(其中包括一般耕地324.4亩);附属设施用地面积:90.749亩(其中:村庄11.362亩、盐碱地79.387亩)。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盛鸿牧场分三次承包托克托县刘家窑村委会土地,共从刘家窑村委会荷包营自然村流转一般耕地335.16亩,盐碱地及其他草地642.086亩,林地、荒地、村庄用地340.273亩。流转费用归村集体和个人所有,承包年限均为30年,起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至2050年7月31日。2020年5月,盛鸿牧场委托内蒙古华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托克托县刘家窑万头牧场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于2020年7月14日与刘家窑村委会签订了内蒙古托克托县刘家窑万头牧场项目用地复垦协议书。2020年7月21日,该牧场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在耕地上挖了两三米的坑,把耕地内土挪用,把耕地破坏”问题,部分属实。2024年4月13日,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土坑位于盛鸿牧场厂区内西北角,在该公司第二次承包的土地内,坑内最深处约2米,最浅处约1米。经内蒙古宏创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坑的勘测定界,其面积为76.09亩,经历年影像显示,该区域本身属于低洼地,当时盛鸿牧场因建设牛舍需要,取用该处土方用于牛舍地基回填,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相关规定,符合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相关要求。 持续做好盛鸿牧场监督管理工作,经营期满后按复垦方案标准复垦到位,并经县自然资源、农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村集体。托克托县生态13D2HH20244130258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小十字道路往北第一家砂场没有相关执照,采购回来的砂土进行加工,扬尘污染严重。

已办结 2024年

4月18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4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情况如下:(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小十字道路往北第一家砂场没有相关执照”问题,基本属实。反映砂场位于新城区G110国道毫沁营小十字东北处大院内,土地为呼和浩特市蒙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于2024年3月31日租赁给个人李某某用于存放砂石,租期为1年,无相关执照。(2)“采购回来的砂土进行加工,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大院地面为裸露土地,院内堆存约1500立方米砂石,已使用绿网苫盖,现场未发现砂土加工设备,存在扬尘污染。 (1)2024年4月15日,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砂场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对砂场负责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成综执责停(改)通字〔2024〕第870号)。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4月17日前完成清理整改,恢复场地原貌。(2)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严防扬尘污染。新城区大气序号受理编号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行政单位 污染

类型

14D2HH20244130254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S101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山顶上沿登山步道都是垃圾,山上垃圾未向下运送,全部倾倒在灌木丛里,且不止这一个点,凡人能进入的地点均有生活垃圾。已办结 2024年

10月15日办结

基本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4日,新城区政府组织保合少镇政府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S101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山顶上沿登山步道都是垃圾,山上垃圾未向下运送,全部倾倒在灌木丛里,且不止这一个点,凡人能进入的地点均有生活垃圾”问题,基本属实。新城区S101大青山国家登山健身步道是指新城区水磨村国家级登山步道,该区域环境清理工作由中峰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反映的“凡人能进入的地点”指山顶观景台、登山步道及沿途两侧安全区域,现场发现有游客丢弃垃圾,灌木丛中有散落垃圾,未发现集中倾倒垃圾情况。经调查,步道沿途、山顶观景台垃圾桶内以及沿线散落垃圾由中峰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定期收集后,向山下清运。 (1)新城区水磨村国家级登山步道山顶观景台、步道两侧及灌木丛内垃圾已清捡、清运。(2)中峰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增设垃圾桶,增加清洁人员,加强清理频次,做到日产日清。(3)新城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游客文明素养,保持区域环境卫生。新城区土壤15D2HH20244130256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三环亿利澜庭小区东门有条土路,道路未硬化,旁边有个垃圾山。举报人诉求:清理垃圾,道路进行硬化。阶段性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三环亿利澜庭小区东门有条土路,道路未硬化”问题,属实。亿利澜庭小区为赛罕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小区,小区东面为土路,因该土路不属于市政规划路,未列入市政道路建设计划,故未硬化。(2)“旁边有个垃圾山”问题,属实。该土堆位于亿利澜庭小区东门外北侧,帅家营社区与亿利澜庭小区项目征地边界交界处,面积约3亩,高约4米。该土堆一部分位于亿利澜庭小区项目征地范围内,一部分位于帅家营社区集体土地内,系多年堆积的土方和建筑垃圾。 (1)赛罕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对土堆进行清理,预计4月30日前清理完毕。(2)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现已协调环卫部门对亿利澜庭小区东面土路进行洒水降尘。同时责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强化抑尘措施。赛罕区土壤16D2HH20244130260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河小学南,2023年开始,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把有价值的分拣出来以后拉走,剩下的直接填埋到一个砂坑里,对学校周围环境影响严重。已办结 2024年

4月19日办结

基本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4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如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河小学南,2023年开始,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把有价值的垃圾分拣出来以后拉走,剩下的直接填埋到一个砂坑里,对学校周围环境影响严重”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地位于银河南街小学南侧,观澜国际小区东侧,是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因开发商暂时未挂地,周围居民向该处位置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经测量,垃圾约120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废品收购人员将其中有价值的拉走,剩余的垃圾因清运不及时,导致露天堆放,但不存在砂坑填埋现象。 (1)玉泉区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区环卫服务中心已于4月15日开始对该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4月19日清理完成,并对已清理的场地进行绿网苫盖。(2)昭君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强场地管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玉泉区土壤17X2HH20244130012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西马群村全体村民,集体举报有多辆大罐车每日夜间向西马群村南侧(污水处理厂附近)和村西北侧(砂坑内)等多处倾倒阜丰味精厂的高浓度污染废水,大约从2023年秋季开始至今,每日夜间都有大罐车倾倒废水,一大片一大片的废水污染了耕地、污染了水源、污染了空气,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向土左旗委、旗政府多方反映均不管用,至今废水还在每夜偷偷地倾倒。倾倒在农田的污染废水都不会结冰,蒸发干的农田寸草不生、土地结痂、泛白;路面上洒下的废水,好像502胶水一样,闻着刺鼻、走上去粘脚;居民使用的自备井水质泛黄异味,不能使用。大罐车每日倾倒导致村里新修的路面破损和塌陷严重。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31日前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旗农牧局、旗水务局、旗自然资源局、敕勒川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如下:(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西马群村全体村民,集体举报有多辆大罐车每日夜间向西马群村南侧(污水处理厂附近)和村西北侧(砂坑内)等多处倾倒阜丰味精厂的高浓度污染废水”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举报地点位于敕勒川镇西马群村X026县道以东,共涉及两处地块和一个砂坑,其中,一处地块位于敕勒川污水处理厂附近,面积为159.54亩,为西马群村4户村民(郭某海、申某某、张某虎、张某明)二轮承包地,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基本农田和旱地;另一处地块位于村西北侧,面积为2.27亩,属郭某某二轮承包地,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所述1处砂坑位于村西北侧郭某某承包地旁,占地约300平方米,深约1米。现场检查时,部分地块已翻耕,未翻耕地块内现存部分遗留液体,经核查,为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酸植物营养液,并非高浓度污染废水。经调查,氨基酸植物营养液为阜丰公司新研发推广的一种有机液体肥产品,该产品已于2018年1月5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2023年12月2日,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耀盛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氨基酸植物营养液销售合同,约定由客户上门自提,并要求耀盛农业有限公司保证氨基酸植物营养液必须合理使用,运输储存得当。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2023年11月,西马群村村民郭某海(代表申某某、张某虎、张某明)与耀盛农业有限公司协商,于2023年11月14日—2024年1月22日期间,陆续将耀盛农业有限公司的13车664.12吨液体肥倒入4人自己承包的土地内,进行盐碱地改良,每次倾倒均为夜间倾倒。(2)“一大片一大片的废水污染了耕地、污染了水源、污染了空气,附近居民苦不堪言”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地块内液体呈酱油色,有较重刺鼻气味。经走访当地村民,部分村民负面反响较大。2024年4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倾倒地块内液体、周边异味和距该倾倒处约4.2公里饮用水水源井(距离最近)水质分别进行了检测。(3)“向土左旗委、旗政府多方反映均不管用,至今废水还在每夜偷偷地倾倒”问题,不属实。2024年4月12日,土默特左旗接到12345平台反馈相关问题,于4月13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敕勒川镇、旗农牧局、旗水务局、旗交通局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实地走访核查,2024年1月22日后未发现西马群村地块存在倾倒氨基酸植物营养液现象。经查阅档案,期间未收到相关举报。(4)“倾倒在农田的污染废水都不会结冰,蒸发干的农田寸草不生、土地结痂、泛白”问题,基本属实。经调阅,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氨基酸植物营养液分析报告显示该氨基酸植物营养液主要成分为氨基酸游离子,铵离子的凝固点为-77.7℃,故冬天无法结冰。氨基酸游离子易结晶成硫酸铵、氮盐等,在低温或冰点以下,构成膜的脂质由液相转变为固相,与水分离,硫酸铵比水轻,结晶在水上面,实际已结晶成硫酸铵,外观呈土地结痂,泛白。(5)“路面上洒下的废水,好像502胶水一样,闻着刺鼻、走上去粘脚”问题,部分属实。经实地调查,未发现路面有大面积洒落氨基酸植物营养液现象。走访周边村民,可能存在车辆拉运和倾倒过程中遗洒在道路上的情况,因氨基酸植物营养液含有少量残糖,会有粘脚现象。(6)“居民使用的自备井水质泛黄异味,不能使用”问题,不属实。工作人员随机入户调查,共走访该村4户居民,其中仅1户居民家保留了原“压压井”,其余均长期弃用,现场采集到的水样清澈透明无异味。居民使用的自备井现用于牲畜饮水及院内田园浇灌,居民饮用水均已接入自来水管网。(7)“大罐车每日倾倒导致村里新修的路面破损和塌陷严重”问题,部分属实。经实地调查,西马群村2022年8月修建的入村道路(长约2公里)有一处破损,破损面积约3平方米,无法确认是否因大罐车行驶所致。敕勒川镇人民政府4月15日已组织对破损路段进行修复,现已修复完毕。 (1)待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研判。(2)4月25日前完成土地翻耕并将溢流到砂坑内的氨基酸植物营养液全部挖出还田进行翻耕,避免气味扰民。(3)敕勒川镇人民政府4月15日已组织对破损路段修复。(4)旗农牧局对肥料还田事宜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土默特左旗、玉泉区 水、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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