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耿欣 通讯员 陈京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统筹下好生态立法、环保监督、凝聚合力“三步棋”,为守护纯净“青城蓝”,不断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
下好“先手棋”,立良法促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连续多年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写入工作要点,列为重点工作项目。为满足市民“傍碧水而憩、穿花海而游、踏青草而嬉”的心愿,《呼和浩特市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紧扣大黑河郊野公园周边生态及人居环境实际,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为公园生态环境“保驾护航”;为保护和培育林草植被,恢复和改善生态系统,《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确立了分级负责、划定禁牧区域、帮扶和补助、严格的法律责任等制度。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修改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推动我市守好绿水青山。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呼和浩特市环城水带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草原丝绸之路文化轴带保护条例》《呼和浩特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并纳入呼包鄂乌四市协同立法项目,为持续推进首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好“关键棋”,以监督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连续多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城市河道污染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开展集体视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施行,按照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同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赴清水河县、托县、赛罕区实地察看河道治理修复、大黑河城区段综合整治等工程,并于8月召开常委会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跟进式监督,对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三北”工程六期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人大监督“利剑”,护航绘制美丽青城壮美画卷。
下好“制胜棋”,聚合力促进步
推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要充分发挥“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广大人大代表的智慧合力,持续增添工作动力。2023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对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涉及的问题既包含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作,也包含园林绿化等生态环保工作,要求被询问部门“一把手”到会接受代表询问,坚持“一问一答”“一问多答”,确保问出责任、问出压力。通过这种方式,既使与会代表充分了解首府包括生态环保在内的问题和困难,也能让政府相关部门当面倾听代表心声,吸纳代表建议。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规定“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衔接,形成生态治理法治合力”,既彰显了人大监督职能,又体现了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支持。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查工作情况开展视察。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全力推动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