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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呼和浩特市第十二批2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截至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17批次共324件(来电304件,来信20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十二批2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17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2件,其中责令整改2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 2024年4月18日)序号受理编号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单位

污染

类型

1D2HH20244180384呼和浩特市和林县大红城乡大红城村村民反映:村东侧有一片耕地,堆放了大量春耕用粪,异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已办结 2024年

4月21日

办结

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经和林县大红城乡政府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和林县大红城乡政府组织县综合执法局与村委会干部现场督促云某某将牛粪深翻回田,现已深翻完毕。

和林县大气2D2HH20244180383 举报人曾反映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盛乐镇雅达牧西营子村高压线穿过房屋的相关问题,对处理不满意,再次进行补充:

1、处理结果中提到的高压线穿过的库房,实际不是库房,而是正房,属于住宅。

2、处理中提到的商量数次无果,举报人对此不认可,举报人称之前对院内的果树、房屋等进行评估,但是一直没有评估结果,并不是协商多次无果。

3、处理结果中提到的树木高度与实际不符,综上,处理结果中写的现场核实的情况,与实际不符,并未现场核实直接进行处理结果公布。

已办结 2024年

4月2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经和林县政府现场核实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处理结果中提到的高压线穿过的库房,实际不是库房,而是正房,属于住宅”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2023年3月,在该项目施工前,工作人员已对举报人所在院落进行实地核查并留有影像资料,根据核查结果及现场照片显示,举报人院内大门东西两侧均有房屋,高压塔线穿过房屋为西侧的房屋,当时该房屋空置,作为仓库使用,举报人日常居住房屋为大门东侧正房。

(2)“处理中提到的商量数次无果,举报人对此不认可,举报人称之前对院内的果树、房屋等进行评估,但是一直没有评估结果,并不是协商多次无果”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阅工作记录,针对何某某等3户,拆迁工作组多次与何某某等人协商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事宜,但举报人不同意《呼和浩特市集体宅基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旗县区征地综合地价补充制定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征拆补偿标准,拒绝签订征拆协议书。目前评估公司尚未出具院内的果树、房屋等正式完整评估报告,主要原因是评估公司初评结果与何某某要求的补偿款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因此没有评估结果情况属实。

(3)“处理结果中提到的树木高度与实际不符”问题,不属实。

经评估人员再次勘测,院内外最高树木高度不到4米,举报人所反映树木高度6—7米情况不符。

(4)“综上,处理结果中写的现场核实的情况,与实际不符,并未现场核实直接进行处理结果公布”问题,不属实。

和林县政府将继续以协商和谈判的方式与何某某等人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征拆标准范围内,根据市政整体规划及项目建设需要,将剩余3个院落纳入下一步征拆计划。和林县辐射3D2HH20244180382 1.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羊群沟乡前三波罗村大唐风力发电项目违规占用耕地,举报人的4亩地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被破坏并开工。

2.征地过程中企业以租代征,先占后补,在地下埋光缆,没有手续就开始施工,被破坏的耕地到现在还没恢复,石头裸露在地表,无法耕种。

已办结 2024年

4月2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经和林县羊群沟乡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和林县羊群沟乡前三波罗村大唐风力发电项目违规占用耕地,举报人的4亩地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被破坏并开工”问题,不属实。

举报人所反映项目为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羊群沟风场,建设单位为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属于国家新能源重大战略项目。按规定办理了立项(和发改基础字〔2021〕497号)、林地(林资许准 蒙 〔2022〕165)、草地(内林草草监许准〔2022〕788号)、永久用地(内政土发〔2023〕596号)、临时用地(呼自然资临批字〔2023〕2号)等批复手续,并于2022年9月14日取得《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项目施工时间为2023年4月,目前已完工。经县自然资源局比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不存在超审批范围施工、占地的情况。

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施工单位在2022年9月与举报人签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检修道路及集电线路塔基征用合同》,举报人当时对补偿标准无异议,补偿款已全部拨付到位,不存在未告知情况下破坏耕地并开工的情况。

(2)“征地过程中企业以租代征,先占后补,在地下埋光缆,没有手续就开始施工”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举报人所述4亩地范围内,施工实际占用总面积1.785亩,其中,永久征地0.177亩、临时用地1.608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0.909亩、天然牧草地0.876亩。其中永久征地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0.1665亩、天然牧草地0.0105亩;临时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0.7425亩、天然牧草地0.8655亩。

临时用地征地前,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告知当事人并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当事人先后两次领取临时用地补偿款,不存在先占后补和没有手续就开始施工的情况。

(3)投诉人反映问题中涉及到“被破坏的耕地到现在还没恢复,石头裸露在地表,无法耕种”问题,基本属实。

(1)羊群沟乡政府已要求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土地裸露岩石进行清理并覆土。

(2)羊群沟乡政府将积极沟通举报人,做好政策解释与思想疏导,使其不再阻拦施工单位开展土地原状恢复工作。

和林县生态4D2HH20244180385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大街景泰花园东门扎达盖河全是淤泥,没治理完,还有异味儿。已办结 2024年

4月19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回民区政府组织区农牧水利局、新华西街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等单位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1)回民区河长办、涉河各办事处将全力配合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尽快完成扎达盖河岸线整治工程,有效提升和改善扎达盖河水生态环境。

回民区大气、土壤5D2HH20244180371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兰夫公园东墙外景观河,近些年被喷洒药物,导致原来的小蝌蚪、小鱼、候鸟不复存在。已办结 2024年

4月19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回民区政府组织区农牧水利局、区园林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环河街办事处等单位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乌兰夫公园东墙外景观河,近些年被喷洒药物”问题,基本属实。经查,回民区乌兰夫公园东墙外景观河为乌里沙河新华大街至呼市一中段,属于环城河水系。环城河水体主要依靠再生水进行补充,每年春季会滋生大量水绵和藻类,严重影响河道水体环境和整体美观。为净化水体环境,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使用生物制剂类抑藻剂抑制河道内水绵及藻类生长,达到杀灭藻类效果。该抑藻剂为北京邦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ama-11系列生物抑藻剂产品,具有多项专利证书和环境友好型技术产品证书,经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测报告毒性试验,检测结果为无毒级。目前广泛应用于北京、南京、天津等全国多地河道水环境治理项目,生态治理效果明显,无二次污染。

(1)回民区将进一步加强水域岸线治理保护,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共创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生态。

回民区水6D2HH20244180372 1.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酒铺也村,海邦高岭土企业挖矿无任何手续,2020年在村里(位置在石人塔)埋了100多吨油管;

2.高岭土公司非法挖采,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质疑,公告写的绿化了但前几天才给表面盖土。

3.海邦高岭土公司掩埋村民退耕还林的林地70多亩地。

阶段性

办结

2025年9月底前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清水河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宏河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和公安局赴现场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酒铺也村,海邦高岭土企业挖矿无任何手续”问题,不属实。

举报人所述位置位于酒铺也村南距黄河直线260米处,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隔黄河相望(直线距离约600米),为原内蒙古立新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开采区,该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1002013067130130070)有效期自2013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6日。2022年4月7日,内蒙古海邦高岭土有限公司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1002013067130130070),有效期自2022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6日。

(2)“2020年在村里(位置在石人塔)埋了100多吨油管”问题,基本属实。2022年7月10日,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转办工单(工单号DH202207102677),称清水河县宏河镇酒铺也村内高压线下,卸下两个100吨油罐埋在土内,油罐内有油,有安全隐患。通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有油罐埋于现场。

2024年4月18日,县应急管理局再次去村里检查,未发现有油罐埋于石人塔附近,进一步排查发现,在海邦公司矿区内埋有两个圆柱形储油罐。经核查,该公司自2022年6月27日停产以来,两个储油罐已废弃。经查,两个油罐无相关合法手续,且两个罐底部有少量残留柴油,合计约750升,且该储油罐长期不使用,不构成非法存储柴油行为。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限期拆除两个储油罐。

(3)“高岭土公司非法挖采,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质疑,公告写的绿化了但前几天才给表面盖土”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海邦公司涉及高岭土公司非法挖采的问题,清水河县相关部门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告中绿化”是海邦公司2023年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4.563101公顷(68.45亩)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域,对露天开采边坡区域进行种草作业,种草面积37133平方米。海邦公司将按照《内蒙古海邦高岭土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剩余79.83亩矿山以“盖土”的方式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4)“海邦高岭土公司掩埋村民退耕还林的林地70多亩地”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3月4日,清水河县公安局会同县林业和草原局、宏河镇相关部门以及举报中所提到的被占用的退耕地户主共同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户主指认以及调取2018年前后涉事地块影像图,有5.2亩退耕地(林地)被占用,其中海邦公司占用王某柱1亩(属早年其他人私采乱挖破坏占用)。

(1)针对占用王某柱1亩的退耕林地,海邦高岭土有限公司将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与宏河镇政府正在按照《清水河县宏河镇栅梢也村委酒铺也自然村高岭土矿区采矿项目土地征用方案》要求的工作程序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待征地补偿工作结束后,将及时督促海邦公司按照2020年12月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海邦高岭土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完成剩余79.83亩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清水河县土壤、生态7D2HH20244180388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前三富村村民反映:

1.王××2018年私自变卖村里耕地200亩,卖给正大养殖场。

2.村里200多亩耕地被别的村霸占后举报又卖给金河镇前三富村南面市医院。

3.原村委任主任石××将50亩树林卖给山西人。

已办结 2024年

4月19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8日,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组织金河镇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和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区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王××2018年私自变卖村里耕地200亩,卖给正大养殖场”问题,不属实。

投诉反映的200亩土地为赛罕区金河镇前三富村和黄合少镇西讨速号村争议土地,经区政府多次协调,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于2013年12月争议土地处理的会议,决定对于争议土地暂且各占一半。该地三调地类为水浇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物流仓储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2015年,该地块由佰利客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承包,承包期为24年,从2015年4月17日至2039年4月17日止。根据相关文件,该项目于2015年备案,实施种养殖项目。2022年经区农牧局批准为设施农用地,可修建畜牧舍,非转卖给正大养殖场。

(2)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村里200多亩耕地被别的村霸占后举报又卖给金河镇前三富村南面市医院占用”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反映的地块位于前三富村南侧,004县道以西,面积为203.9970亩,其中农用地201.0435亩,建设用地2.9535亩。根据2020年10月13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迁建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草资许准〔2020〕1096号)文件批准,《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业务用房合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呼自然资发〔2020〕109号)文件及给定范围,征收上述203.9970亩土地。呼市赛罕区政府与呼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前三富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

(3)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原村委会主任石××将50亩树林卖给山西人”问题,不属实。

(1)赛罕区金河镇政府要求三富村,加强对土地承包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制度和保护措施,坚决杜绝私售耕地行为。

赛罕区生态8D2HH20244180387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华清苑小区东侧隔了一条路的高压线围栏被风吹裂了,前几天就在其旁边烧垃圾,周边环境差。小区东侧还堆放了垃圾,灰尘大。已办结 2024年4月22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8日,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组织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华清苑小区东侧隔了一条路的高压线下面围栏被风吹裂了,前几天就在其旁边烧垃圾,周边环境差”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投诉中反映的地点为昭乌达南路街道东黑河村集体土地(约20亩,耕地),与华清苑小区东门中间相隔一条约5米宽柏油路,村民以高约3米铁皮围挡将本村土地与路面隔开,围挡长约500米,上有距离地面约20米的高压线。经现场核查,围挡有两处因大风天气被掀开,形成破损。围挡里东黑河村集体土地上有散落的少量生活垃圾,有一处焚烧杂草痕迹,目前该地正在准备春耕。

(2)“小区东侧还堆了垃圾,灰尘大”问题,属实。

(1)4月18日,东黑河村委会已对两处破损的围挡进行修补和加固,昭乌达南路办事处已对围挡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今后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东黑河村委会及时清理垃圾;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杜绝焚烧杂草等野外违规用火情况的发生。

赛罕区大气、土壤9D2HH20244180386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与三环路交会处路东,有一片空地,现在被倒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办结 2024年4月19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组织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昭乌达南路街道立即协调新康监狱对该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4月19日已清理完毕。赛罕区土壤10D2HH20244180380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仕林小区居民反映:居民楼和门脸房饭馆共用一个下水管道,所以经常因油污导致粪污外溢,污水外溢到马路上。阶段性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组织呼伦贝尔南路区域服务中心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经调查,投诉所反映的“赛罕区呼伦南路仕林小区居民楼和门脸房饭馆共用一个下水管道”问题,属实。

投诉反映的仕林小区有一栋楼,两个单元36户居民,沿街商铺21家,其中餐饮店6家。居民楼与沿街商铺共用一个化粪池,化粪池位于小区院内南侧,居民楼污水沿独立管道排入化粪池;南侧商铺污水沿独立管道排入化粪池;西侧商铺污水通过独立污水管道排入小区院内西侧的两个污水井后再排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水汇集后经排水管道排放至主污水管网。

(2)“经常因油污导致粪污外溢,污水外溢到马路上”问题,部分属实。

(1)针对两家商户未使用油水分离器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两家餐馆停业整改,增加油水分离器后再正常营业。

赛罕区水11D2HH20244180374 举报人称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河如意花园酒店段,河里有油状漂浮物,存在死鱼现象。已办结 2024年4月22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上午,市水务局组织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实地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排查时未在如意河如意花园酒店段及上下游段发现油状漂浮物,发现一条死鱼和零星树叶。经研判,之前群众发现的油状漂浮物可能是十四冬期间,上游河道内滑雪摩托遗撒少量油污,冰雪融化后浮于水面导致。

(1)赛罕区政府协调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对发现的一条死鱼和零星树叶进行清捞处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水务局 水序号受理编号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单位

污染

类型

12D2HH20244180373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路跨小黑河桥往东1—2公里,滨河路沿线,有个位置近期每日排放恶臭水体,气味难闻,河中鱼群也有死亡,影响周围市民生活。已办结 2024年

4月20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8日,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赛罕区政府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从锡林路跨小黑河桥往东1—2公里内小黑河右岸共有两处排水口。

一是赛罕区锡林路跨小黑河桥往东600米处有管道排水口。该排水口为呼和浩特市南万达住宅项目工程降水排水,取得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出具的《关于呼和浩特市城南万达(住宅)项目后开区12#、13#楼延续临时取排水的批复》(呼行审批〔2023〕263号),临时取排水编号:2023013,批准降水期限6个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该管道排水口不定期排水,排水口岸上周围确有黑色淤泥,为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聘用第三方公司清污船打捞出的污泥和各类杂物,未及时清理,堆积在岸边,散发出异味。

(1)呼和浩特市水资源与河湖保护中心加强对呼和浩特市世纪华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常管护工作的监管,及时清淤拉运,严禁堆放在河岸边;

赛罕区、

市水务局

水、大气13D2HH20244180390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台阁牧镇西二环大东新城小区居民反映:该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为自备井水,从2018年开始,水质出现发腥发臭现象。未办结 2024年12月31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土左旗住建局、水务局、台阁牧镇、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大东新城小区建于2013年,共有28栋楼,现有住户1200余户。小区居民供水为自备井,未接自来水管网。工作人员随机入户两户,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

经调查,该小区非电网直接供电,经常发生停电,且小区供水二网为铸铁管,2018年左右,自来水管壁水垢、铁锈等增多,停电后恢复供水会将其带出,产生发腥发臭现象,稳定供水一段时间后水质恢复正常。

(1)物业公司4月30日前对小区管网、水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2)清理完成后,开展本年度水质检测工作,并将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3)土左旗将台阁牧镇大东新城小区纳入呼和浩特市供水安全保障提升(第二批)改造工程。通过更换自来水管道和新建加压泵房,接入春华水务大网,彻底解决水质、水量问题。

土左旗水14D2HH20244180389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善岱镇独立坝村村民集体反映:2022年,村集体的57亩林地内2280棵树木,被村委会砍伐用作耕地,村民有林权证。未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土左旗善岱镇政府、旗林草局实地调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该举报地点位于土左旗善岱镇独立坝村东北处,面积57亩(三调地类为:其他草地45.7亩、农村道路0.56亩、沟渠4.09亩、水浇地6.65亩),地块中有土坟一座,坟上有零星红柳和枸杞。该地块由丰悦合作社承包种植,目前正在春耕灌溉。

(1)善岱镇综合执法局已于4月20日针对举报人反映地块红柳全部消失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土左旗生态15X2HH20244180019 举报人在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太平村110国道北有3亩耕地,2009年种植了李子树和云杉,全部成活。2010年因开发征地,将举报人位于察素齐镇滨河小区东的用于浇树的机电井拆除,断了水源,造成举报人的树木枯死。在土地荒废后,被不特定的人员在地里倾倒建筑、生活垃圾,造成土地全部被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掩埋,无法耕种。已办结 2024年

4月2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7日,土左旗自然资源局、旗乡村振兴局、察素齐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1)“在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太平村110国道北有3亩耕地,2009年种植了李子树和云杉,全部成活,2010年因开发征地,将其位于察素齐镇滨河小区东的用于浇树的机电井拆除,断了水源,造成举报人的树木枯死”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地块位于察素齐镇工农北路东草原街南,面积共34.269亩(包括举报人反映的3亩),现场为一片空地,存在部分死树、废弃机电井和沟渠。经调查,2012年12月2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内政土发〔2012〕952号),该地块征转报批为国有建设用地,相关征地补偿已全部到位。报批项目名称为“第一街小区”,后因房地产不景气一直未出让该块土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闲置至今。

(2)“在土地荒废后,被不特定的人员在地里倾倒建筑、生活垃圾,造成土地全部被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掩埋,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

(1)察素齐镇组织人员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嘉盛新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建筑垃圾清运至大里堡用于弃沙坑治理项目,2024年4月20日转运完毕。

土左旗土壤16D2HH20244180376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台阁牧镇小洪津村村内北面有一个沥青搅拌站(横宇建筑),无手续,露天作业,粉尘污染严重,举报人称由于最近有督察组检查,该搅拌站白天不生产,但是夜间还在生产。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31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8日,土左旗台阁牧镇、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台阁牧镇小洪津村村内北面有一个沥青搅拌站(横宇建筑),无手续”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沥青拌合站实为横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土左旗台阁牧镇小洪津村村东,北靠小黑河,占地面积为24.5亩(采矿用地)。经调查,该公司于2016年租赁小红津村村民云某某的土地,租赁期限为10年,无土地、环保手续,有污染防治设施。2024年4月9日,台阁牧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4〕第20号),责令其立即关停、搬离并恢复场地。

(2)“露天作业,粉尘污染严重,举报人称由于最近有督察组检查,该搅拌站白天不生产,但是夜间还在生产”问题,基本属实。

(1)2024年4月19日,台阁牧镇综合执法局出具《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2024〕第007号),要求其在2024年5月底前自行拆除设备,恢复场地。

土左旗大气17D2HH20244180375 1.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大道工业园内,金山乳业污水处理厂水质不达标,味道严重,厂子周围草场植被死亡。

已办结 2024年

4月22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土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大道工业园内,金山乳业污水处理厂水质不达标,味道严重”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举报地点位于土左旗金山大道工业园内蒙古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建有一套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污水处理系统。2018年6月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联网。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GB8978-1996)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调取近两年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现场检查时厂区及污水处理站周边无明显异味。

2024年4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委托内蒙古意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污水、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执法检测,根据2024年4月22日检测结果显示,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2)“厂子周围草场植被死亡”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内蒙古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周边道路绿化带,未发现草场、植被死亡现象。

(3)“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大青山乡南坡有一个矿厂,隶属冀东水泥厂,开采后没有恢复生态,植被遭到破坏”问题,部分属实。

(1)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要求内蒙古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土左旗、

武川县

水、生态18D2HH20244180377 呼和浩特市托县古城镇什力邓村村民反映:

1.从20多年前,云某某开始挖村集体的草地400-500亩,挖深坑用来养鱼,其儿子云某某近几年挖的越来越深,现在挖的像个煤矿,也像湿地,破坏草地到古墓群旁。

2.村里垃圾脏乱差,自来水味道像“中药”一样,隔两天才给放一次,吃水困难。

3.大黑河分支旁边几十棵杨树被砍伐(有可能是自家的)用来种地了。

已办结 2024年

4月22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托克托县古城镇政府、县文旅局、林草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联合开展了现场核查并调阅相关资料,情况如下:

(1)“从20多年前,云某某开始挖村集体的草地400—500亩,挖深坑用来养鱼,其儿子云某某近几年挖的越来越深,现在挖的像个煤矿,也像湿地,破坏草地到古墓群旁”问题,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鱼塘,所有权为什力邓村民委员会,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和第三方测绘公司实地勘验测量,该鱼塘现状为实际占地面积4.5445公顷(68.1675亩)。土地一调地类信息为天然草地,二调地类信息为其他草地和裸地,三调地类信息为坑塘水面。1993年什力邓村民委员会为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要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建了砖窑一座,在砖窑附近逐渐形成了一处取土深坑。2000年砖窑被取缔后,深坑无人管理,经雨水汇集后,形成一处天然水面。2021年云某某的儿子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协议,并对深坑内侧1米处进行了挖掘、修缮围栏、放水、放鱼苗,进行鱼类养殖,深度约1.5米至2米,年承包费为2000元,承包期限为2021年到2025年,相关营业执照齐全,截至目前,承包人仍是云某某的儿子。

投诉人反映的破坏草地到古墓群旁的情况,根据文旅部门实地调查勘验,该鱼塘位于二道路古墓群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外,距离古墓群大约450米左右,不存在破坏古墓群的情况。

(2)“村里垃圾脏乱差,自来水味道像‘中药’一样,隔两天才给放一次,吃水困难”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什力邓村有575名常住居民,于2015年起开始饮用古城集中供水工程水源,每小时供水达150吨,可满足包括什力邓村在内的10个自然村饮用水需求,供水水源为春华水务托县水厂。供水方式采用每日夏季3小时制(9∶00-12∶00),冬季2小时制(9∶00-11∶00),古城镇什力邓村按照古城水厂的供水时间吃水,不存在隔两天才给放一次水的情况。调阅2024年3月内蒙古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网呼和浩特监测站提供的古城水厂水质检测报告(编号:HHHTZ/NBG2024-290),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一类标准。

投诉人反映村里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村内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3)“大黑河分支旁边几十棵杨树被砍伐(有可能是自家的)用来种地了”问题,不属实。

(1)古城镇政府对什力邓村自备井水泵进行修复作为备用水源,除村民日常用水外,可满足其他用水。

(2)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及时清理村内垃圾。

托克托县生态19D2HH20244180378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火烧羊圈村往南3公里,有个铁矿厂,据说只有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手续,无其他手续,每日开采挖矿,尾矿堆积如山,严重破坏生态。已办结 2024年

4月19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武川县政府组织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二份子乡政府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火烧羊圈村往南3公里,有个铁矿厂,据说只有生态环境治理相关手续,无其他手续”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反映的铁矿厂为武川县宏达矿业泉子沟铁矿,位于武川县二份子乡火烧羊圈村往南3公里。经核查,宏达矿业泉子沟铁矿取得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2120114098,有效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3月17日取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手续《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呼自然资办发〔2022〕3号);2023年4月10日取得《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武川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泉子沟铁矿6万吨/年露天开采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2023年7月27日取得《武川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武川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泉子沟铁矿恢复建设的批复》;2022年8月1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武川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技改扩建项目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2013年5月26日,因该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原武川县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目前,该企业已重新编制环评,正在准备上报审批。

武川县政府要求宏达矿业泉子沟铁矿进一步严格现场管理,降低矿山废石料堆置高度,对废料堆进行苫盖,同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武川县生态20D2HH20244180393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奈伦国际公馆小区西门处近期有商家经营户外烧烤,使用木炭油烟巨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已办结 2024年

4月21日

办结

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19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新城区城管局已现场暂扣经营工具,责令流动烧烤摊位停止户外烧烤行为,并加强该区域监管,严防露天烧烤污染扰民。新城区大气21D2HH20244180392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哈拉沁村居民反映:自家10亩耕地内,近期被不明身份的车辆,半夜时分偷倫倒入建筑垃圾。阶段性办结 2024年

4月29日

前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于4月29日前完成该区域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整治该区域土地及周边环境卫生。

新城区土壤22D2HH20244180391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上新营村文化中心往北顶到头,右转有一条渣土路,晴天扬尘污染严重,雨天全是泥。已办结 2024年

4月21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新城区政府组织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新城区上新营村委会已对该区域凹凸不平的路面进行了平整,同时采取洒水抑尘的方式减少扬尘污染。新城区大气23D2HH20244180379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塔拉大街讨思浩村东侧路北有一个云上露营地,将草地的草全部破坏,挖了一个大坑,长70米左右,宽30米左右,用于蓄水(供娱乐使用),并且在草坪上建设房屋,目前还在施工中。阶段性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前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市林草局新城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区文旅局、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塔拉大街讨思浩村东侧路北有一个云上露营地”问题,属实。“云上露营地”是位于新城区呼和塔拉大街讨思浩村东100米建设的云上自由露营地项目,由新城区文旅局2021年招商引资引进,新城区云上游乐中心负责建设经营,2023年5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2)“将草地的草全部破坏”问题,部分属实。该项目取得了市林草局新城区分局批复的《云上自由露营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林草发〔2023〕64号),明确了使用的48.8445亩土地性质为林地,并非草地。除营地入口西50米处挖掘的蓄水池及配套木屋外,项目中其他内容均符合《云上自由露营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林草发〔2023〕64号)建设要求,建设过程中未对树木进行砍伐。

(3)“挖了一个大坑,长70米左右,宽30米左右,用于蓄水(供娱乐使用)”问题,基本属实。云上自由露营地入口西50米处有一个长约60米、宽约20米,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蓄水池,底部为混凝土结构,周边配套建有10个移动小木屋,计划为娱乐和浇灌草坪蓄水使用,此处地块位置为林间空地。

市林草局新城区分局要求云上游乐中心在10日内完成蓄水池的清理、恢复原有地貌,并加强跟踪监管,确保按要求期限完成整改。新城区生态24D2HH20244180394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密密板村柳树铺自然村,闫某某从事玉米棒粉碎加工,玉米棒粉堆成很大的堆,在加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全是易燃物品,没有任何消防措施,还有像发霉的味道,而且占用耕地多年。已办结 2024年

4月19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8日,玉泉区政府组织小黑河镇、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1)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区分局对闫某图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加工行为,7日内将粉碎玉米棒的机器以及堆放的玉米粉堆全部清理迁走,并将土地恢复原状。

玉泉区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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