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18批次共337件(来电313件,来信24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十三批8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2件、未办结3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 2024年4月19日)序号 受理
编号
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行政单位 污染
类型
1D2HH2024419041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交上东国际小区东侧有一片荒地,2020年左右被倾倒了建筑垃圾,还有一个废品收购站,影响生态环境。未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0日,新城区政府、赛罕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新城区城管局、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罕区发展促进中心、赛罕区城管局等部门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交上东国际小区东侧有一片荒地,2020年左右被倾倒了建筑垃圾”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新城区中交上东国际小区东侧有一片荒地”位于海拉尔东街以南,中交上东国际小区东侧,占地约90亩,现场散落和堆存了不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500立方米。
(1)新城区、赛罕区联合对该处倾倒堆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预计4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新城区、赛罕区土壤2D2HH2024419041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镇缸房沟自然村村民反映:马××、王××等三人在村里耕地上私搭乱建房子,还破坏道路。未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0日,托克托县古城镇政府、县农牧局、林草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联合开展了现场核查并调阅相关资料,情况如下:
经调查,2002年左右马××在缸房沟行政村黄家营自然村东北角圈起来一块地,砌了1米高的围墙,并在该地块的西南角盖了一间小屋,小屋只砌了墙,没有房顶和其他设施,当时没有办理任何相关审批手续。2016年时又将原有的矮墙做了修缮加高,之后保持原样到现在,至今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情况说明和数据显示,该地块实际面积1.41亩,三调地类信息为水浇地,权属为缸房沟村集体,根据县农牧局提供的数据为一般耕地。综上所述,马××在未经村委会同意,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耕地上设置围墙,属于私搭乱建行为。
王××于2022年在缸房沟行政村缸房沟自然村西南搭建了一间彩钢房和部分临时建筑,用于牛羊养殖。2023年开始,陆续搭建了牛棚、砌了围墙。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情况说明和数据显示,该地块实际面积1.98亩,三调地类信息为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和其他草地,宅基地权属为村民乔某某,设施农用地和其他草地的权属为缸房沟村集体所有。经县林草局实地勘查,占用其他草地77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约500平方米。综上所述,王××在未经村委会同意,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设施农用地搭建养殖场,属于私搭乱建行为,擅自占用其他草地养殖,属于破坏草原植被行为。
(1)责令马××立即拆除耕地上非法建筑物,恢复原状,预计4月30日完成整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49条规定,王××在未办理使用其他草地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他草地上进行养殖,属于破坏草原植被行为,已构成违法。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将依法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王××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托克
托县
生态3D2HH20244190410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讨尔号庙营村村民反映:1、阜丰公司、齐鲁制药企业异味严重;2、地下水水井的水不能饮用。未办结 2024年
5月31日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0日,玉泉区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玉泉区水务局,土默特左旗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讨尔号庙营村村民反映:1、阜丰公司、齐鲁制药企业异味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讨尔号庙营村内未闻到异味,但两公司厂界周边还能闻到轻微异味。调阅两家企业档案资料,为改善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015年以来,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投资2亿元和8720万元解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大大减轻了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2024年3月27日、28日,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分别对阜丰公司和齐鲁制药进行了无组织废气执法检测,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限值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要求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治污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土默特左旗、玉泉区大气、水4D2HH20244190409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恒大华府小区居民反映:1、小区西门往南有一条土路,扬尘严重,无法开窗。2、小区南面商业街油烟排放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居住。阶段性办结 2024年
4月29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0日,赛罕区政府责成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昭乌达南路办事处、昭乌达南路综合执法局进行了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1)“小区西门往南有一条土路,扬尘严重,无法开窗”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路段位于恒大华府一期西门南侧,绿化带与小区西墙外围之间,该路段为水泥路面,由于年久失修,常年雨水侵蚀导致水泥路面下的碎石垫层凸起,导致部分路段破损严重,土地裸露,风大时容易产生路面扬尘。
(1)2024年4月22日,赛罕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路段进行了维修,现已维修完毕。
(2)赛罕区城管局督促环卫部门加强日常清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制度,并在每周四对此内部道路进行清理,对路段进行清扫并定时洒水抑尘。
赛罕区大气5D2HH20244190398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地峯启未来小区东南角准备建设110KV变电站,离居民住宅楼不到100米,该变电站环评审批已过5年期限,内容已跟现在状况不符,辐射会影响身体健康。已办结 2024年
4月20日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19日,赛罕区区委、区政府组织昭乌达南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地峯启未来小区东南角准备建设110KV变电站,离居民住宅楼不到100米”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群众所反映的110KV变电站实为呼和浩特保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金地峯启未来小区1期东南角,丝绸之路大道西侧,相关手续齐全,规划建设3台63MVA主变,目前已建设1台63MVA主变,剩余2台63MVA主变还在建设中。经实地测量,该地块中心距离最近的居民楼(金地峯启未来小区1期H12住宅楼)65米。
(2)“该变电站环评审批已过5年期限,内容已跟现在状况不符,辐射会影响身体健康”问题,部分属实。经调阅相关材料,该项目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保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内环表〔2017〕58号),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还在建设中,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该项目已在环评批准5年之内开工建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需重新报批审核的范围。
该项目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金地峯启未来小区开工建设,由于小区建设在变电站批复之后,该小区规划建设时已知晓该地块为电力规划用地。经了解,该处售楼中心沙盘内已标注该地块为电力规划用地;此外,在金地峯启未来小区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认购协议中也特别作出提示。该商品房销售时已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故不存在“内容已跟现在状况不符”的情形。
该项目严格按照变电站建设的相关规范、环评及批复内容建设。新建保全庄110千伏变电站为户内站,《保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该项目建成投运后变电站边界外的工频电场强度为12.88~14.8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88~0.115uT,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和100uT公众暴露控制限值。
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待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赛罕区辐射6D2HH20244190397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居民反映:1、政府院里的锅炉烟囱,十几年了一直有煤灰飘到举报人家中,影响居住。2、103省道运煤线,运煤大车未苫盖,经过时扬起灰尘和灰渣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阶段性办结 2024年
10月15日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0日,清水河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喇嘛湾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清水河县分局、县交通局、交管大队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政府院里的锅炉烟囱,十几年了一直有煤灰飘到举报人家中,影响居住”问题,部分属实。经喇嘛湾镇政府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镇政府院里的锅炉是一台2蒸吨立式燃煤锅炉,于2012年投入使用,为镇政府冬季办公提供热源,供热面积约3000平方米,锅炉位置距最近居民住宅约7米,锅炉烟囱高12米,供暖季会产生煤灰逸散现象。
(2)“103省道运煤线,运煤大车未苫盖,经过时扬起灰尘和灰渣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问题,基本属实。经清水河县交管大队对103省道喇嘛湾镇段现场核查,发现部分车辆未苫盖,由于道路存在破损情形,造成车辆颠簸,存在遗撒现象,过往车辆经过时扬起灰尘,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1)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政府正在推进实施新建燃气热源厂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备案已于2023年2月取得县发改委批复,预计2024年6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9月底前建成,建成后淘汰现用燃煤锅炉。
(2)经喇嘛湾镇政府与公路运营单位内蒙古鑫达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沟通对接,鑫达公司已制定《关于对S31和S103道路改造施工的报告》,于2024年4月至7月对相关道路进行提质改造、路域环境整治,其中包括103省道喇嘛湾镇段的提质改造。
(3)喇嘛湾镇政府与内蒙古净拓城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路面清扫服务合同。乡镇综合执法局不定期巡查监督,发现路面清理灰尘问题及时督促保洁公司整改,确保路面长期清洁、干净。
(4)针对103省道运煤大车未苫盖问题,县交管大队加强对103省道运煤车辆的巡逻执法,对首次未苫盖车辆给予警告并全部加盖苫布后放行,对同一辆车出现第二次未苫盖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150元行政处罚。督促相关运输企业立即对运输车辆存在的不苫盖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所有上路车辆符合环保和交通安全要求。
清水河县大气7D2HH20244190396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生态路与209国道交叉路口西南440米处倾倒垃圾多,环境差。已办结 2024年
4月22日
基本属实城市群众身边问题其他 2024年4月20日,回民区政府组织攸攸板镇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的“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生态路与209国道交叉路口西南440米处倾倒垃圾多,环境差”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举报人所述地块,归属攸攸板镇一间房社区,占地约6亩,地类为建筑用地,现为空地,有约0.2吨废弃绿网及白色垃圾。
(1)攸攸板镇城市管理办公室及一间房居委会对垃圾完成清理;
(2)相关部门加大对该地块的巡查力度,严防倾倒垃圾等行为。
回民区土壤8D2HH20244190395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武当沟村村民反映:自家30多亩耕地,被路过的拉砂石料的大车扬尘污染,对庄稼生长影响严重。已办结 2024年
4月20日
办结
基本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0日,经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政府与县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举报人所反映的耕地位于进入大红城乡武当沟村的水泥路旁,面积33.43亩。该道路确有拉砂石料的大车经过,存在道路扬尘污染。经走访附近村民以及经营该地块的村民了解到,该地块种植玉米,影响庄稼生长的主要原因是春耕除草期间,来往此条道路的大车携带尘土飘散到耕地中,扬尘覆盖在杂草叶上,影响了除草剂发挥作用,导致杂草不能有效清除,与玉米幼苗争抢营养物质,进而影响玉米长势。
大红城乡政府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并在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处理,不定期对该路段扬尘污染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和林格尔县大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