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共25批次共409件(来电379件,来信30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二十三批13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6件,未办结0件,司法机关立案侦查1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24年4月29日) 序
号
受理编号问题内容 是否
办结
办结
时间
是否
属实
区域
分布
利益
关系
群众
身边
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 行政
单位
污染
类型
1X2HH20244290030 赛罕区黄合少镇朱亥村村民反映:1.2024年4月6日,朱亥村村民周某某承包的林地被上坟烧纸人点燃,着火六七个小时,烧坏林草71亩多,过火面积内有四五十年树龄的杨树100棵左右,五六年树龄的杏树340棵左右(能存活多少,死了多少现在无法确定。村镇两级都有全覆盖村庄的监控录像)。2.朱亥村村委会将其父亲周某某承包的林地部分承包给了刘某某建砖瓦厂,后再次转包给了他人,未办理合法的农用地转用手续,改变了土地原来农用地的用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已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9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黄合少镇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6日,朱亥村村民周某某承包的林地被上坟烧纸人点燃,着火六七个小时,烧坏林草71亩多,过火面积内有四五十年树龄的杨树100棵左右,五六年树龄的杏树340棵左右(能存活多少,死了多少现在无法确定。村镇两级都有全覆盖村庄的监控录像)”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举报人周某某于4月7日8时许拨打110报警电话,黄合少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现场已没有明火,但有明显过火痕迹。经初步勘察,现场过火面积超过了五十亩,黄合少派出所于4月1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行政案件立案侦查此案。4月23日,赛罕区公安分局聘请了第三方(内蒙古蒙盈动植物鉴定评估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机构对举报人被烧的林地过火面积进行了司法鉴定。4月30日,内蒙古蒙盈动植物鉴定评估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涉案过火面积为68.83亩。经现场核查,该过火区域内四五十年树龄的杨树约20棵,五六年树龄的杏树约340棵。
(2)“朱亥村村委会将其父亲周某某承包的林地部分承包给了刘某某建砖瓦厂,后再次转包给了他人,未办理合法的农用地转用手续,改变了土地原来农用地的用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相关资料,2003年周某某因刘某某砖厂占用其林地90亩并毁林300余棵将其起诉至赛罕区法院。2005年2月27日经赛罕区法院审理查明:1985年4月16日,黄合少镇朱亥大队与村民周某某签订400亩林地的林木管理合同。2002年9月20日,朱亥村村委会又将周某某林木管护合同约定范围内的80亩荒坡地承包给刘某某用于建设砖厂,被告人建造砖厂改变了土地的农用用途,而又依相关法律法规经有关部门审批(国土二调数据显示该地块为采矿用地),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村委会与刘某某的合同无效,应由村委会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向周某某归还该80亩土地。后经周某某、刘某某二人再协商,刘某某继续使用该地块经营砖厂。2016年刘某某砖厂生产工艺不符合相关要求(黏土制砖),在落后工艺淘汰大整治行动中被拆除,现该地块已归还,至今为自然恢复状态。
(1)因涉案过火面积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已将该案移交至赛罕区公安分局大要案中队立案调查。(2)赛罕区黄合少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土地资源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土地的行为。赛罕区生态2D2HH20244290556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办事处检察小区东墙外侧院落内有大量生活垃圾,为检察小区居民倾倒,异味刺鼻,污染环境。已办结 2024年
5月2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2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区分局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1)昭君路环卫服务中心对院内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于5月2日清理完毕。(2)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场地管理,约谈物业公司,明确禁止金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3)昭君路街道办事处教育引导周边居民切勿随处倾倒垃圾。(4)玉泉区城管、住建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生活垃圾乱倒违法行为。玉泉区大气3D2HH20244290555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贾家营小区下水管道和供热供水管道改造破坏了小区内的绿化草坪和树,没有恢复。小区西边有个青城驿站,附近草坪上有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环境脏乱差,尘土飞扬。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10月15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玉泉区政府组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环卫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如下:
(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贾家营小区下水管道和供热供水管道改造破坏了小区内的绿化草坪和树,没有恢复”的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贾家营小区总占地面积528亩,建筑占地442246平方米。小区分为A、B、C、D四个区,共78栋楼,312个单元,现居住2470户,5533人。2023年7月,贾家营小区因进行室外供热系统改造,铲除了小区楼栋前的绿化,该工程由内蒙古召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目前贾家营小区A区和D区的绿化已恢复。B区铲除绿化占地面积约690平方米、C区铲除绿化占地面积约560平方米,因B区23栋楼和C区19栋楼接下来实施温暖工程,该工程需要破路施工铺设管道,故暂时无法进行绿化。待工程实施完毕后,一并进行绿化恢复。
(1)2024年10月15日供暖季前温暖工程完工后恢复B区和C区绿化,补种缺失绿植。(2)昭君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景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4月30日对院内的混合垃圾进行清理。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卫生管理,严禁在建筑空地上倾倒垃圾,加强监管,做好日常管控工作。(3)环卫服务中心于4月30日对青城驿站附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管理,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的情况再次发生。玉泉区土壤、生态4D2HH20244290554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护城河北街有一家幸福商店民谣酒吧,离居民楼15米,旁边有一学校(十九中),晚上噪声扰民。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15日
办结
基本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新城区分局、新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委托内蒙古和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噪声监测,根据《检测报告》(HH240419-2)显示,噪声夜间检测值为54.4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限值要求。(2)新城区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依据检测结果,针对其违法行为要求该酒吧在门口加装隔音棚,减少开关门时的噪声传出,5月10日前完成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再开展环境噪声监测。新城区噪声5D2HH20244290553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胡忽浪营村民反映:1.常盛制药,臭味、噪声大。2.该企业新修的路距离居民房屋不到300米,存在扬尘、噪声污染。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9月15日前
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新营子镇、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常盛制药,臭味、噪声大”问题,基本属实。常盛公司,始建于2003年,是一家含发酵工艺的生产原料药的制药企业,主要产品为6-氨基青霉烷酸、阿莫西林、7-氨基头孢烷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核查,常盛公司废气主要是发酵废气、提炼废气、阿莫西林工艺废气和污水厂工艺废气。发酵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碱吸收+次氯酸钠氧化+水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提炼工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多级冷凝+两套碳纤维吸附再生系统+碱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阿莫西林工艺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多级冷凝器+多级碱吸收+多级水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工艺废气分区域进行废气收集后,采用多级碱吸收+水吸收以及碱吸收+微生物除臭系统处理达标排放。该公司按照制药行业标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经查阅2021年至2024年期间季度和月度自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排口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规定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限值。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委托内蒙古蒙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常盛公司开展一次厂界无组织检测,检测了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4项指标,检测报告号:M2404020,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托克托县主导风向为西风,结合日常巡查情况,胡忽浪营村位于103省道东侧,胡忽浪营自然村隶属于新营子镇胡忽浪营行政村,常住人口290人,常住户数135户,该村位于常盛公司东南方向,直线距离最近约0.5千米,处园区下风向位置,由于直线距离较短,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常盛公司存在异味逸散至该村的情况。针对异味举报问题,常盛公司累计投资约1.85亿元,采取异味治理措施30余项,持续推进异味治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常盛公司已按照环保要求落实了降噪措施,采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生产环节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均设置在封闭的室内,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均设置有独立基座。现场查阅该公司2021年至2023年期间噪声季度自行监测报告,均按要求开展厂界四周昼夜各1次噪声自行监测,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2024年3月20日,该公司委托内蒙古众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噪声自行监测,检测报告:ZJHJ24030301-6,检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结合日常巡查情况,考虑到距离、位置、噪声传播途径等因素,常盛公司噪声对胡忽浪营村影响较小。
(1)常盛公司根据今年年初已上报的企业2024年环保治理整改计划,持续加强异味产生、收集和治理管控,升级改造异味治理设施,提高异味治理效果。一是602车间开展异味治理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建设三级喷淋设施5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套,树脂吸附装置1套,碳纤维吸附装置2套,配合现有治理设施,实现602车间工艺废气、空间废气的综合治理,预计2024年8月完成;二是环保中心新建4套闭式凉水塔项目,源头降低异味产生,预计2024年6月完成。(2)按照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常盛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同步完成年度异味源点泄漏工作的封闭、收集及治理,有效降低了因设备泄漏引发的异味污染风险。(3)加强执法监管,继续督促企业加大异味治理投入力度,通过专家帮扶、经验交流等方式,督促企业强化异味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异味收集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对无故停用或不正常运行异味治理设施以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4)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责令常盛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上报了2024年噪声污染整改计划,持续升级改造噪声防治措施,提高降噪效果。对锅炉车间采用隔音棉进行封闭,阻隔噪声污染,预计2024年5月完成。(5)常盛公司做好道路日常管控,对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尘。 托克
托县
大气6D2HH20244290552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毛不拉村,神州、金达威等几家药厂方向,刮北风的时候有臭味,公告说各项监测都合格,但举报人以及其他村民表示质疑。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9月15日前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联合对开发区异味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查阅了涉味企业异味治理工作材料,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托克托县园区共有涉味企业7家。经调阅7家企业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季度和月度自行监测报告,其中常盛制药、神舟生物、金达威药业、中牧药业、拜克生物5家涉味企业有组织废气排口均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规定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限值;溢多利公司有组织废气排口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限值;德源肥业有组织废气排口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规定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限值。
(1)市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责令涉味制药企业根据今年年初上报的企业2024年环保治理整改计划,持续加强异味产生、收集和治理管控,升级改造异味治理设施,提高异味治理效果,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整改。(2)针对涉VOCS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同步完成年度异味源点泄漏工作的封闭、收集及治理,有效降低了因设备泄漏引发的异味污染风险。(3)为明确了解上述涉味企业废气治理达标情况,检查组要求7家企业立即开展1次厂界无组织废气自行监测。同时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对无故停用或不正常运行异味治理设施以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4)继续督促企业加大异味治理投入力度,通过专家帮扶、经验交流等方式,督促企业强化异味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异味收集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托克
托县
大气7D2HH20244290551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乡老龙不浪村西南退耕还林的林地被同村一人毁坏1亩左右。已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经开区沙尔沁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沙尔沁镇政府责成老龙不浪村委会已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占地问题。(2)老龙不浪村委会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经开区生态8D2HH20244290550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黄合少村村民反映:2005年起,内蒙古禾华农牧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村西到该公司的1500亩林地占用,改变土地性质、破坏生态环境。已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9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黄合少镇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黄合少镇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林木、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赛罕区、
和林县
生态9D2HH20244290549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举报人对公示的编号 D2HH2024480063 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原因是未见具体解决方案,未得到有效解决。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10月15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经开区城管办、建设管理局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赛罕区举报人对公示的编号D2HH2024480063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原因是未见具体解决方案,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部分属实。
经开区白塔园区管理办公室、城管办要求物业公司做以下整改,并做好监督工作。
经开区、
市城管局
噪声10D2HH20244290548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茂盛营村北面非法采砂,机器运转噪声大,大车将路面破坏。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5月30日前
办结
基本
属实
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9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金河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赛罕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地点实为金河镇茂盛营村北部中建三局搅拌站院内,该院内有一家砂厂,名为李某砂厂。该砂厂无相关经营手续,占地约2亩(工业用地),距最近居民区约200米。厂区内有破碎机和筛沙机,其砂石来源为外购,不存在非法采砂行为。该砂厂在生产过程中确实有噪声产生,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已经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做了噪声监测,7天内出具监测结果。
(1)赛罕区金河镇综合执法局将责令李某砂厂限期一个月办理相关手续,如到期未完成整改,依法取缔。(2)金河镇茂盛营村预计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该路面修复。赛罕区噪声11D2HH20244290547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举报人对编号X2HH20244120007
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并提出以下质疑:1.耕地林地改变土地性质需要国务院审批,该土地在2012年出卖前是否取得国务院批复,在没有取得国务院同意前,孔家营村委会为何可以将耕地变为集体建设用地,况且该土地亩数较多,村委会没有把耕地变成集体建设土地的权利。2.答复中村委会的征地合同内容征地款、亩数与事实严重不符,涉嫌合同造假。该土地2019年才变成国有建设土地,在这之前,相关政府无权出售集体土地。且关于集体土地利用需要召开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才可以,而村委会并未按照流程召开村民大会,就将土地出售。3.当地政府并未将该土地在平台上进行征收公开,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无权利倒卖集体土地。
已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不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回民区政府组织钢铁路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局回民区分局、回民区区域经济合作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耕地林地改变土地性质需要国务院审批,该土地在2012年出卖前是否取得国务院批复,在没有取得国务院同意前,孔家营村委会为何可以将耕地变为集体建设用地,况且该土地亩数较多,村委会没有把耕地变成集体建设土地的权利”问题,不属实。
经查,群众在X2HH20244120007信访案件中反映的“100多亩耕地、林地”为孔家营村委会集体用地,东至丰泰发电厂西墙,西至时代华城小区东侧,南至鄂尔多斯大街,北至新华大街,占地面积约185亩,按照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8年期间该地块为中心城区范围,地类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2019年,呼和浩特市政府向自治区政府报送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同年10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复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批文号:内政土发〔2019〕72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地块由自治区政府批准即可。不存在孔家营村委会擅自将耕地变为集体建设用地的情况。
(2)信访人反映“征地合同内容征地款、亩数与实事严重不符,涉嫌合同造假,该土地2019年才变成国有建设土地,相关政府无权出售集体土地。且关于集体土地利用需要召开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才可以,而村委会并未按照流程召开村民大会,就将土地出售”问题,不属实。
经查,回民区政府于2010年招商引资与宏图房地产公司签订框架协议,计划在该地块范围内建设经济适用房,2012年7月,回民区孔家营村村民委员会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及全体村民代表在村委会召开会议,参与讨论地块征收事宜,后因经济适用房政策调整,导致该项目未实施,当时未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2019年,回民区政府重启招商引资计划,对该地块依法办理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经自治区政府批复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批文号:内政土发〔2019〕720号),该地块至今闲置,未出售,至今未在平台上挂牌出让。故不存在未按照流程召开村民大会、相关政府出售集体土地的情况。
(3)“当地政府并未将该土地在平台上进行征收公开,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无权利倒卖集体土地”问题,不属实。
经查,该地块于2019年10月取得自治区政府建设用地批复(内政土发〔2019〕720号),该批复所涉及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均以书面公告形式在村委会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该地块至今闲置,因土地为政府储备用地,未开工建设,不存在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倒卖集体土地的情况。
(1)积极招商,争取相关项目早日落地,推进土地早日挂牌出让。(2)持续加强违法用地的整治工作,对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林地等违法行为强化监管,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回民区、
市自然资源局
其他12D2HH20244290546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举报人对第二批第22个公告案件(D2HH2024480090)办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称,该地区实际已经拆迁了大部分,并非答复中的十几户。已办结 2024年
4月30日
办结
部分
属实
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回民区政府组织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钢铁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1)回民区政府待有合适项目,进行挂牌出让。(2)回民区政府积极推进该地块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整体征收工作。(3)钢铁路办事处加强对孔家营村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回民区其他13D2HH20244290545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盛乐镇恼木七太村村西倾倒了很多建筑垃圾,污染生态环境。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经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政府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30日,盛乐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5月1日已清理完毕。(2)盛乐镇将对辖区内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实时监控,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周边施工工地与居民偷倒乱倒,同时对发现的垃圾及时清理。和林县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