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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呼和浩特市第二十四批19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截至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共25批次共409件(来电379件,来信30件)。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已对第二十四批1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15件、阶段性办结4件,未办结0件,责令整改1家。其他案件将持续按照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四批 2024年4月30日) 序

受理编号问题内容是否办结办结时间是否属实区域分布利益关系群众身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行政单位污染类型1D2HH20244300561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哈拉沁村村南,自家的4亩地几年前被倒入了建筑垃圾,目前依然在倒。已办结 2024年

5月2日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经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政府现场核查。该村村民赵某某与云某某因该地块的权属问题存在争议,赵某某为占住该地块于2024年初在此地块约4亩地上倾倒了150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未造成耕地层损坏,不影响下一步耕种。 (1)2024年5月1日,盛乐镇政府、盛乐镇执法局工作人员会同村支书对赵某某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对垃圾进行集中清理。5月2日下午垃圾已清理完毕,现场无堆放垃圾。(2)盛乐镇将进一步加大对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重点加强乱倾倒高发区蹲点执勤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强化对辖区地块监管,及时对区域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同时积极倡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和林

格尔县

土壤2D2HH20244300560 举报人对答复结果不满意:1.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违规占用耕地,当地调查部门没有联系当事人,单方面办结。2.答复称深沟已经回填,满足复耕条件,与实际不符,希望出具相关标准,没有公示。3.答复称调查为0.23亩,并没有实际测量,实际应为6亩,与实际不符。4.答复中河道情况反馈不属于县自然资源局管,到底归谁管,也没有具体给出结论,对县自然资源局的调查不认可。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21日,经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羊群沟乡人民政府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违规占用耕地,当地调查部门没有联系当事人,单方面办结”问题,不属实。该项目已取得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批复,分别是《关于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3〕596号)和《关于同意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呼自然资临批字〔2023〕2号),不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况。2024年4月21日,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羊群沟乡综合执法局、三波罗村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村干部联系到投诉人宿某换,宿某换带领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不存在没有联系当事人,单方面办结情况。

(2)“答复称深沟已经回填,满足复耕条件,与实际不符,希望出具相关标准,没有公示”问题,部分属实。经实地调查核实,该深沟宽5米,长30米,深1.5米,为大唐和林格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用于填埋电缆所挖,该公司在施工前均告知宿某换并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宿某换同意并领取了补偿款。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大唐和林格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村民(包括宿某换)签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目前该宗地仍在流转期限内。因电缆现已铺设完成,并进行了原土回填。按照《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在施工结束后一年内将临时用地恢复土地至原有属性且具备使用条件,由于目前仍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内,使用期限到期后,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在县农牧局监督指导下,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标准,统一进行耕地复垦并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

(3)“答复称调查为0.23亩,并没有实际测量,实际应为6亩,与实际不符”问题,不属实。2024年4月21日,县自然资源局、新意达测绘公司、羊群沟乡综合执法局、三波罗村村委会及投诉人宿某换进行现场指证并做实地勘测,测绘结果显示,大唐和林格尔县新能源有限公司用于填埋电缆的地块实际使用面积为0.23亩(宽5米,长30米左右),不存在实际6亩的情况,且2022年9月1日该公司在施工前均告知土地权属人宿某元(宿某换父亲)并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宿某元对该面积不存在争议。

(4)“答复中河道情况反馈不属于县自然资源局管,到底归谁管,也没有具体给出结论,对县自然资源局的调查不认可”问题,不属实。经县自然资源局、羊群沟乡综合执法局、县水务局现场调查,举报人所述村西侧沟道不在浑河支流(马场河)支沟(三岔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且距河道65米,属于自然沟道;该自然沟道为多年来山上雪水消融流下形成,紧邻三波罗村农耕路,为确保农耕路不被雪水破坏,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项目施工方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出资对该段区域实施了护坡工程,是政府倡导的利民工程。

羊群沟乡政府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大唐和林格尔风力发电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恢复施工占用土地原状,确保在临时用地规定复垦期限内复垦。 和林格尔县、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务局

生态3D2HH20244300557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镇一家村村民反映:高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沥青拌合站,建设在西北方向林地内,批的是固废手续,但是现在是沥青拌合站,批建不符,工作过程中有粉尘,化学气体,污染环境。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9月30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经和林格尔县住建局、工信局、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分局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举报所称的高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沥青拌合站为内蒙古中科绿鑫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和林格尔县盛乐镇段家园村,占地面积为41333.33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综合利用粉煤灰18.4万吨,年产混凝土砌块40万立方米,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试运行。具体内容为全封闭料仓1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4000平方米、综合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该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先后取得和林格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103-150123-07-01-418155)、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0123202100060号)《关于内蒙古中科绿鑫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和自然资字〔2022〕239号)、《不动产权证书》(编号15003027735,蒙【2021】和林格尔县不动产权第0012929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内蒙古中科绿鑫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草建改许准〔2022〕736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中科绿鑫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22〕127号)等相关批复。

(1)“高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沥青拌合站,建设在西北方向林地内”问题,部分属实。内蒙古中科绿鑫有限公司为内蒙古高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建设项目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比对2017年林保数据,该地块涉及林地21.71亩(已审批6.64亩,其中在建设用地审批内0.41亩、草地审批内6.23亩)、非林地46.66亩;比对国土“二调”数据,涉及林地23.11亩、天然牧草地26.81亩(已审批草地25.63亩)采矿用地18.69亩(已审批建设用地18.69亩),存在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地行为。此项内容部分属实。

(2)“批的是固废手续,但是现在是沥青拌合站,批建不符”问题,不属实。该项目批复为建设项目为粉煤灰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经现场核查,已完成建成全封闭料仓1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4000平方米、综合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建设,符合项目备案建设内容,未建设沥青拌合站。

1.针对内蒙古中科绿鑫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县林草局移交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置。2.针对内蒙古中科绿鑫建设有限公司涉嫌破坏草地(1.18亩)违法行为,由县林草局依法进行查处。3.已委托内蒙古创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颗粒物等因子开展检测,同时要求该搅拌站及时将原料入库,厂区内洒水抑尘,加强拉运车辆管理,纳入环保日常管理。 和林

格尔县

大气4D2HH20244300563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路四合兴小区东区居民反映:小区北侧有一座车库大院,院内长期堆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常年无人清理;南侧呼铁三小院内正在进行地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回民区政府组织回民区城管局、新华西路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投诉人反映“小区北侧有一座车库大院,院内长期堆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常年无人清理”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描述区域位于新华桥北街四合兴东区北侧,院内部分空地为外滩一号二期土地,等待后续开发利用,部分空地用于附近居民停车。经现场核查,此前该处曾存在堆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情况,2024年3月新华西路办事处已组织彻底清理。现车库大院院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土地已全部使用绿网苫盖。

(2)投诉人反映“呼铁三小院内正在进行地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管理混乱,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部分属实。投诉人反映区域位于新华桥北街四合兴东区南侧,呼铁三小院内。地下建设项目为人防工程,项目于2022月8开工,2023年9月主体结构已验收,包含车库、车位、活动室等项目内容。地上建设项目为操场恢复工程,内蒙古自治区代建中心正对该工程进行招标准备,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进场施工。经现场核实,近期无施工单位作业,裸露土地已用绿网苫盖。

(1)回民区城管局、新华西路办事处将做好日常建筑工地巡查,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施工时无尘土飞扬现象,裸露土地全部使用绿网苫盖,做好居民沟通解释工作。(2)新华西路办事处、回民区环卫中心做好北侧车库大院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存在的生活、建筑垃圾及时予以清理,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有效提升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回民区 大气、

土壤

5D2HH20244300562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路海亮广场东侧停车场挨着居民楼开了夜市,堵车堵得大晚上噪声严重,地面到处是垃圾、油乎乎的。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回民区政府组织中山西路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投诉人反映“呼和浩特市锡林路海亮广场东侧停车场挨着居民楼开了夜市,堵车堵得大晚上噪声严重,地面到处是垃圾、油乎乎的”问题,部分属实。

(1)回民区中山西路办事处城管中队于2024年4月30日、5月1日连续两天派执法人员对此路段进行巡查,没有发现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情况,流动摊贩已经不在此处经营。(2)环卫部门对此处路面彻底清扫、清洗,路面恢复干净整洁。(3)中山西路办事处城管中队持续加大对此路段巡查力度,发现流动摊贩及时清理。(4)中山西路办事处联合玉泉区交管大队派人值守并加大交通疏理力度,保持该路段畅通。回民区 噪音、

土壤

6D2HH20244300567 举报人反映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营子村砂料场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仅用绿网覆盖处理,仍存在扬尘问题。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24日

办结

基本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金河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进行现场核查并调阅资料。

(1)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对4处砂石料厂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按要求完成整改。(2)金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无证经营的公司的监管,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停产。 赛罕区、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大气7D2HH20244300566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和百汇之星小区生活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影响环境。已办结 2024年

5月2日

办结

基本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呼伦南路区域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5月1日,内蒙古顺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新聘用了生活垃圾清运人员,积存的生活垃圾于5月2日已清运到金凤凰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2)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区域服务中心要求顺和物业公司增设垃圾清运人员,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再出现垃圾积存现象。赛罕区 大气、

土壤

8D2HH20244300565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四间房村紧挨102省道,道路两边有绿化带,种植的松树,已经长了十来年了,近期忽然开始有人把松树全部挖掉作为废弃垃圾处理了。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金河镇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赛罕分局、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分局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2014年,按照赛罕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对S102省道两侧进行绿化,市林草局赛罕分局(原区林业局)负责实施,流转村集体及部分村民二轮承包地作为绿化用地,共210亩(已确权颁证),流转期限至2023年12月30日到期,种植了云杉和丁香。根据国土“三调”数据,现210亩土地为其他林地。到期后,村民要求退还耕地复耕。

经四间房村委会研究,并征询村民意愿,在明确政府不再租赁该区域土地的情况下,村民均愿意恢复耕地继续耕种。现正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对绿化带用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逐步恢复为耕地。赛罕区生态9D2HH20244300564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乐汤汇下面堆放有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好多年了。

2、黑兰布塔巷有个巴勒介酒吧,晚上唱歌噪声较大,扰民严重。

阶段性办结 2024年

5月8日

办结

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中专路街道、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乐汤汇下面堆放有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好多年了”问题,属实。经核查,举报人所述的位置为乐汤汇门前的停车场西北角堆放的破损地砖约5立方米;乐汤汇后院存放有丁香花臻品酒店的废弃设备约10立方米,乐汤汇和丁香花臻品酒店两家商户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约10立方米。

(1)2024年5月2日,丁香花臻品酒店、乐汤汇和负责该栋楼的物业公司已将停车场西北角堆放的破损地砖和后院存放的丁香花臻品酒店的废弃设备及生活垃圾清理完毕。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该物业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生活垃圾即产即清。(2)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责令酒吧降低音量,加装隔音设施。巴勒介酒吧商户承诺在现有的音响音量基础上,再下调30%音量并限制有真人现场演唱等表演。(3)2024年5月2日晚,由中专路街道办事处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该酒吧噪声再进行检测,预计5月7日出具检测报告。赛罕区 土壤、

噪音

10D2HH20244300570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台阁牧村“半点利超市”房后,原有一条村内道路,几年前突然被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随后生活垃圾也被堆放在此,臭气熏天,居民出行受阻。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台阁牧镇、旗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举报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台阁牧村半点利超市房后,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原为村内水坑,后填平。现场堆放建筑垃圾100余立方米,有立式垃圾桶4个,现场未发现生活垃圾积存,无明显异味,不存在居民出行受阻情况。

(1)2024年5月1日,台阁牧镇已将该处积存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呼和浩特市强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现已清理完毕。(2)台阁牧镇执法局加强监管,杜绝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3)台阁牧村加大生活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土默特

左旗

大气11D2HH20244300569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上十里村新国道北,近一两年有人每天晚上在林地上偷挖砂石料。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前往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举报地点位于毕克齐镇上十里坡村新110国道北侧,经调查现场原存在2处砂坑,均为历史遗留废弃砂坑。

毕克齐镇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私挖盗采问题。 土默特

左旗

生态12X2HH20244300032 1.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大里堡村与上十里村,约数百亩耕地用于倾倒粉煤灰,导致80余户村民分产到户的责任田被严重破坏。

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毕克齐镇政府、旗农牧局、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举报人投诉位置位于大里堡村西北,上十里坡村正南。该处实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的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扩建工程千式贮灰场,用于填埋金山电厂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占地面积为286.76亩(“三调”为建设用地)。

(1)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贮灰场加强监管,规范台账,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毕克齐镇政府,加大土地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土地审批。 土默特

左旗

土壤13D2HH20244300568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善岱镇沙梁村里有两个砂场(1个在旧信用社院里,1个在村西悠然牧场边上),有洗砂工艺,两个砂场扬尘严重,物料未苫盖,无手续。已办结 2024年

5月7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土默特左旗善岱镇、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两个砂场,一处位于善岱镇沙梁村北,026县道东侧旧信用社院内,占地约22.65亩,无手续。经查询“三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该处占地地类为工业用地。该砂场从2023年11月至今未生产,现有洗砂设备1套,已废弃,院内堆放砂土约2000立方米,未采取苫盖措施。

(1)善岱镇对优然牧场西北方的砂场进行盯防,不定期开展动态巡查,确保不出现死灰复燃情况。(2)善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旧信用社院内砂场采取两断三清措施,依法取缔。 土默特

左旗

大气序

受理编号问题内容是否办结办结时间是否属实区域分布利益关系群众身边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行政单位污染类型14D2HH20244300559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上十里坡村村民反映:袄太村有人开的砂石场,去上十里坡村挖采砂石,又将粉煤灰、土、垃圾等填入,现在村里有好多坑有的填平了,有的没有填。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市生态环境局土左旗分局、旗自然资源局前往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毕克齐镇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私挖盗采问题。 土默特

左旗

生态、

土壤

15D2HH20244300572 举报人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刘家窑村村委会荷宝营村的盛鸿牧场在耕地上挖坑的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1.处理结果说挖土地是合理的,但是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并未提出耕地上取土挖坑。2.土地管理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的行为挖沙取土等活动,处理结果只是说挖土会回填。3.耕地里的挖坑已经达到2米左右,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对后续恢复种植有严重影响。已办结 2024年

4月15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再次分析研判,并查阅了历次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报告等工作材料。

(1)“处理结果说挖土地是合理的,但是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并未提出耕地上取土挖坑”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阅相关材料获悉,2020年5月,盛鸿牧场委托内蒙古华新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内蒙古托克托县刘家窑万头牧场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于2020年7月14日与刘家窑村村委会签订了《内蒙古托克托县刘家窑万头牧场项目用地复垦协议书》。2020年7月21日,该牧场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未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且至今盛鸿牧场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在生效期内。待经营期满后,县自然资源局、县农牧局、伍什家镇、刘家窑村村委会将联合执法,督促盛鸿牧场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复垦。

(2)“土地管理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的行为挖砂取土等活动,处理结果只是说挖土会回填”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期间,盛鸿牧场分三次承包托克托县刘家窑村村委会土地;2020年7月,该牧场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2021年11月,盛鸿牧场因建设牛舍需要,取用土方用于牛舍地基回填、平整牛舍土地。并非是土地管理中所说的挖沙取土行为,且制定了详细的复垦方案,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结束后进行复垦。

(3)“耕地里的坑已经达到2米左右,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对后续恢复种植有严重影响”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坑位于盛鸿牧场厂区内西北角,2024年4月14日,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宏创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坑进行勘测定界,面积为76.09亩,耕地10.76亩。该坑深浅不一,最深处约2米,最浅处约1米。经历年影像显示,该区域本身属于低洼地。据了解,盛鸿牧场在此处规划建设项目二期雨水收集池,遂在建设一期项目牛舍时,取用该处土方用于牛舍地基回填、平整牛舍土地,方便后期项目建设。后因市场波动,牧场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牧场基于现实情况暂停了二期项目建设,造成该坑闲置,形成现状。

(1)伍什家镇将持续关注内蒙古盛鸿牧场,加强生态环境隐患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发挥好监督作用。同时,按照乡镇赋权事项,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加大设施农用地的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同时,伍什家镇联合相关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托克托县、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牧局

土壤16D2HH20244300571 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海生不拉旅游公园处理结果不满意:1.尚未开工建设不属实,4月20号铲土机已经开始场地平整,建了地基。2.林草植被状态不属实,都被铲平了。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托克托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林草局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到该举报案件现场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托克托县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加强林草地资源管理,限期于2024年8月2日前恢复草地植被。

托克托县、

市林草局

生态17X2HH20244300031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大唐托电以新营子镇圐圙兔沟小流域治理的名义,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在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刘宽窑”村建筑了规模庞大的粉煤灰储灰场,占地6015亩,严重污染了村里的空气环境和地下水源。 阶段性

办结

2024年

5月31日

前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4月30日,托县新营子镇、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托县分局联合对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托电公司”)粉煤灰堆场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查阅了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数据和小流域治理项目相关材料。

举报人反映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位于新营子镇圐圙兔沟小流域上游沟道,由大唐托电公司建设实施,利用粉煤灰、炉渣作为填充物料,对新营子镇圐圙兔沟沟道进行填充、覆土、沟道造田等综合治理,以期减少沟道内坡面侵蚀、水土流失。该项目于2017年9月2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内林资许准〔2017〕238号),于2019年12月17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厅临时使用林地续期行政许可(内林草资许续〔2019〕71号),于2021年10月11日取得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临时使用林地延续批复(呼行审批〔2021〕592号),于2024年1月31日取得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临时使用林地延续批复(呼行审批〔2024〕15号)。目前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已延期至2025年9月29日,手续合规,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现象。经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总面积5533.07亩,套合项目(粉煤灰堆场)建设前土地地类和面积分别为灌木林地32.82亩、其他草地1431.75亩、其他林地51.41亩,不占用耕地。

小流域治理项目位于刘宽窑村西南方向0.4公里处,经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套合“三调”实际用地面积(堆灰面积)为1515.98亩,并非6015亩。

经现场核实,该项目2017年4月1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托环建批字[2017]10号)。该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进行堆灰作业,在填料场底部及侧壁、坝体内侧铺设土工膜(两布一膜),渗透系数小于10-12cm/s(要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并对消力池作防渗处理;填料场作业面各类机具按规定配备、按程序作业,即时卸灰即时推平,压路机及时碾压,洒水车、移动式水枪、固定式喷淋设施保证作业时连续洒水抑尘;运灰车辆杜绝超载、超速,行驶中加盖苫布。大唐托电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对该项目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和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布设3眼地下水监测井(上游1眼,下游2眼)。查阅其2019年至2024年4月期间地下水检测报告,3眼地下水监测井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规定限值。查阅其2022年至2024年9个季度监测报告,监测指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持续关注大唐托电公司填埋粉煤灰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隐患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发挥好监督作用。

(2)要求大唐托电公司做好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总悬浮颗粒物自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开展空气质量监测。

(3)要求大唐托电公司继续做好粉煤灰填埋各类机具配备工作,各机具按程序作业,作业期间卸灰及时推平,压路机及时碾压,洒水车及时喷洒,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托克托县、

市环境支队

土壤、水18D2HH20244300573 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哈乐镇吾速兔村村委会有五六个村生态移民(前窑子、半沟子、沟长子、德兴奎、水坝子村),进行退耕还林,大约移民八九年了,但是有个别村村民仍然留在村里,开设了畜禽养殖,养羊养牛,还进行放牧,破坏生态环境,除了自己放牧还让外面的养殖场进来放牧,由于这些村位置偏远,车辆进出不方便,没有人管理,目前依然存在养殖、放牧的情况。2.2023年秋天,不清楚是何人将退耕还林近1000亩的林地又全部进行耕种。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农村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武川县哈乐镇政府、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现场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哈乐镇乌素图村委会有五六个村生态移民(前窑子、半沟子、沟长子、德兴奎、水坝子村),进行退耕还林,大约移民八九年了,但是有个别村的村民仍然留在村里,开设了畜禽养殖,养羊养牛”问题部分属实。吾速兔生态移民政策是2015年开始实施的,为村民自愿,政府补偿,移民后自主择业。举报中反映的个别村有几户没有进行移民部分属实,具体情况为半沟子村、水坝子村、德兴奎村各有一户未进行移民,属于村民本身不愿意移民,沟长子和前窑子两个村已整村移民。这几个村的土地全部承包给内蒙古草原和牛乳用马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未移民村民在自家院内开展畜禽养殖。

(2)“还进行放牧,破坏生态环境,除了自己放牧外还让外面的养殖场进来放牧,由于这些村位置偏远,车辆进出不方便,没有人管理,目前依然存在养殖、放牧的情况”部分属实。吾速兔村高度重视禁牧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近五年来相继制定出台了分区轮封轮牧、禁牧等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扎场放牧和偷牧行为。哈乐镇执法局执法人员、属地护林员加强巡护,通过张贴《武川县禁牧令》、发放宣传单、镇村干部入户等方式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全天候、全时段在辖区内不间断地进行巡察,发现一起处罚一起,2022年至今共做出处罚36起。但因利益驱动,有极少数养殖户仍开展捉迷藏式放牧,逃避政府的监管,未发现让外面的养殖场进来放牧的情况。

(1)哈乐镇加大对偷牧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并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武川县、

大管局

生态19D2HH20244300574 举报人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园世家小区楼下烧烤噪音油烟问题处理提出质疑:处理结果为阶段性办理,答复中说4月25日办结,但是目前没有任何改动,烧烤店依然经营到凌晨3点,噪音油烟还是没有处理。已办结 2024年

5月1日

办结

部分属实城市 群众

身边

问题

其他 2024年5月1日,新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新城区城管局等部门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举报人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园世家小区楼下烧烤噪音油烟问题处理提出质疑:处理结果为阶段性办理,答复中说4月25日办结,但是目前没有任何改动,烧烤店依然经营到凌晨3点,噪音油烟还是没有处理”部分属实。

(1)新城区城管局已对该烧烤店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该饭店违规排放油烟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该案件所涉及噪音油烟已整改完成。

新城区和

市城管局

大气、

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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