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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为引领 推进自贸区创建工程

●胡瑞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做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激发我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自治区党委提出的“自贸区创建工程”落地见效,应以政府职能转变、贸易、投资、金融、法治等领域的制度创新引领自治区“自贸区创建工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落实好自贸区创建工程首先要切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和市场在各自领域中发挥好作用并相互促进。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要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个方面下功夫。首先,把该放的权放到位,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创业热情和活力,同时也能使政府注意力更多集中在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上,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其次,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最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诉求,把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作为优化政府服务的出发点和研判标准。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自贸区创建工程提质提速。要强化数字技术与业务创新深度融合,充分整合各业务体系数据资源,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实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速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全程网办便利化水平,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的具象化、精准化、高效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同时也为政府决策、指挥调度提供智慧支撑,提升智慧分析决策水平以及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动政府行政能力提升。

推动贸易便利化

激活企业生命力

当前世界经济存在不确定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有着重要战略意义。推动贸易便利化可以加快要素在国内国际的流动,进一步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强地区间的经贸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消化过剩产能。首先,进一步加强经济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创新贸易体制机制,将定期出台全区招商引资行动方案和调整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作为重点内容,构建符合内蒙古当下发展需求的现代招商引资投融资体制。其次,在口岸管理领域进行深层次特色化、差异化探索实践,发挥口岸集群在链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作用,推动构建全域开放平台。第三,注重培育国际贸易新业态,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推动传统消费与新型消费、线上消费与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最后,要创新贸易风险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和内部管控能力,依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排除,推进防范措施落地落实,做到既方便进出口检验、又依法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确保有效应对安全风险挑战,为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安全稳定开放、持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增强产业集聚力

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对国内和国外资本的吸引力,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着力在市场主体准入与准营便利、互联网+跨境政务模式创新、高端要素跨境流动自由以及税务领域的办事便利化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对现有投资流程进行优化升级,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要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外资投诉工作机制,用好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等,让外资企业不仅有信心投资自贸试验区,更能安心扎下根来发展。继续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在油气、煤炭、电力、冶金、可再生资源、能源装备、农畜产品加工、建材等领域的合作,同时抓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的机遇,整合和利用高端、先进和创新性的资源和要素进行境外开展实物投资、股权置换、联合投资、并购重组,推动高端要素跨境流动自由。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提升区域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内蒙古不仅资源丰富,还享有国家重大战略政策支持,金融发展较为稳定,发展前景广阔,应借鉴国内自贸区金融创新成功经验,探索一条适合内蒙古本土的自贸区金融创新道路,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使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更好地与国际贸易、投资接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并创新跨境金融业务,为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提供跨境投资、融资等金融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金融服务,降低融资约束和期间费用等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金融市场活力,实现金融业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风险研判,防范开放环境下的金融风险,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推动法治化改革

保障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处于“一带一路”向北和向西开放推进的国际经贸走廊重要连接点上,肩负着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任。推动自贸区创建工程要重视建立健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充分发挥法治对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应聚焦立法、司法、执法方面等制度创新,不仅要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还要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加强企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外商事法律纠纷解决以及“走出去”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进行探索与实践,为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市场开放与创新提供适应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营造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来内蒙古自贸区投资和发展。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学习借鉴国内自贸区发展的制度创新成果,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金融、法治等重点领域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以制度创新推动自贸区创建工程,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把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打造得巍然蓬勃。

(作者单位: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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