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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诚心”服务守护政府采购“诚信”名片

本报讯(记者 刘丽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多次深入采购主体调研,努力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效,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增强诚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涉及中心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按时请示报告。为实现规范化监督管理拟定并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内控机制》《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项目论证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

注重主动作为,提升专业服务效能。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在全面提升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增加投标机会的同时,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降低投标费用。现已实现CA锁全区互认,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可以在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评标,最大限度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切实提升采购质效。

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改进考核方式,将考核结果同评优评先、选拔晋级、选拔任用挂钩。把责任传导给全体党员干部,抓好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诚实守信落实见效。

现在,政府采购交易群体越来越庞大,政府采购项目也在一步步迈向规范化,各交易主体依法依规,规范运行,合作共赢,始终秉持“三公一诚”原则,不断在创新上做“加法”、在流程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乘法”,努力打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服务环境,切实做到让采购供应商、采购单位、干部群众都满意,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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