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房屋拆迁决定不服的,到哪儿起诉?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是土地的附着物,为不动产。不服行政机关对房屋拆迁决定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不服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到哪儿起诉?
答:应当在宅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理睬的,能起诉吗?
答: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拒绝履行;另一种是不予答复。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不予答复,如果行政部门置之不理或当时答应却迟迟不采取行动,申请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认为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行政机关发给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不发给的,能起诉吗?
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主管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主管行政机关如果拒绝颁发,或者对申请既不拒绝也不批准,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承包经营的田种了好多年,乡里又强制调给了别人,能起诉吗?
答:如果市乡(镇)政府撕毁合同,应当作为合同纠纷处理,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乡政府或者县级政府作出某一决定,从而使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的承包合同撕毁,农民可以对乡政府或县政府的这一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怎么办?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如果法定代理人为多人,并互相推诿代理责任时,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中一人为行政诉讼代理人。
7.认为侵犯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能起诉吗?
答: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8.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能起诉吗?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对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能起诉吗?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行政诉讼法规定什么是没有诉讼能力的人?
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于没有诉讼能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