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欣 通讯员 米功 潘艳阳)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主线,切实把主线意识贯穿于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在全面贯彻主线中展现人大新作为。
学理论聚共识,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2023年至今,围绕学习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3次。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成立民侨委履职党支部,与市城市展示中心党支部建立共学共建机制,通过“联合学习理论、联抓党员教育、联手服务群众”,共绘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建成用好三级人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课堂”平台,有形有感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人大代表之家开展宣讲宣传23次,动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干部在“七个作模范”上聚焦发力,共同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立良法促善治,筑牢法治基石。市人大常委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其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备案审查重要内容,确保地方性法规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工作主线。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对照主线要求完成《呼和浩特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工作,织就一张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之网”。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各族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3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收集“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2023年以来共征集意见建议150条。
全方位多形式提升监督质效。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视察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审议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等方式方法,叠加放大监督效应,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针对逐条逐项检查条例发现的问题,开展“清单式监督”,完善“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满意度测评+社会公开”机制,突出跟踪监督和“回头看”评价,实现审议意见“形成—督办—评价—销号”办理落实全过程闭环,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性。重点督办《关于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常态化工作安排的建议》代表建议,将4件同类建议实行“打捆督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建议督办工作从“件”到“类”到“面”的不断延伸。
察民情解民忧,发挥代表作用。用好“1+9+9”代表培训学习新机制,规范市、旗县区两级代表双月学习座谈、9个专业代表小组跟进学习、9个旗县区上下联动学习制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必学内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等多种形式,让代表听得懂、能领会、落实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室)以及探索建立的人大代表到居住社区报到机制,让代表向人民群众讲好党的创新理论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生动实践,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截至目前,今年共有300余名代表在基层开展了宣传宣讲。2023年以来,组织全市各级代表共计1444人次“进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896件,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705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推广土左旗“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经验做法,推荐56名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民商事纠纷案件2317件,调解成功1160件,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