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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提醒告诫书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单位禁止从事行为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提醒告诫书》),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同时,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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