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彩霞)7月18日,市委金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金融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精神;审议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全市金融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海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做到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要紧紧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主线,切实抓好金融领域重点工作。要高度关注、稳妥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全面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健全本市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维护首府金融安全稳定,推动首府金融高质量发展。要聚焦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确保做大金融规模、建设金融数据产业园等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成效。要紧盯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金融干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适应金融工作要求的能力水平,更好服务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领导刘继英及相关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