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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耿欣)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防洪(防凌)减灾体系建设、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内容交流了意见建议,并深入辛辛板污水处理厂、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蒙游记农文旅田园综合体项目,实地检查水污染防治、再生水开发利用以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等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增强政治自觉,深刻领会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要切实增强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相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梳理和总结《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确保法定职责全面履行、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要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为深入实施《黄河保护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市人大常委会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依法监督,加强跟踪问效,以《黄河保护法》高质量实施保障首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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