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8日,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玉泉区人民法院发布最新悬赏公告,如有线索请您举报。
玉泉区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内0104执271号
执行依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1民终6926号生效法律文书
被执行人:内蒙古南丁格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石杰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温州步行街北口(市中心区中山路交叉口)原电影公司招待所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0Q2AHT4W
身份证号:13053219711121xxxx
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平乡镇小西门村014号
涉案标的:325880元及利息
涉案未执行标的:325880元及利息
凡向玉泉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内蒙古南丁格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法定代表人李石杰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的(拘传或司法拘留),给予2000元奖励。(截止日期:2025年5月23日)
玉泉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可直接前往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71-6235206
联系人:执行实施团队
(玉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