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云艳芳)近日,按照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部署,执法六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强力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行为,切实净化首府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整治行动中,执法六大队针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内蒙古搭顺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麦田商旅(山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上述网络预约平台公司已下达5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