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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首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发布

本报讯(记者 祁晓燕)近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5/T 3565—2024)由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运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列入2024—2025年制修订重点地方标准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联合起草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从而有效降低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的可能。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推动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等相关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贯彻、解读和培训,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实施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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