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冲、狄秀秀不慎将与内蒙古和信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购溪峰尚居1期5号楼4单元401号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丢失,合同编号:2014-0005312,声明作废。
王美珍不慎将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丢失,协议书号:0004219,回迁地址:颐和家园8号楼E型西户6层,协议书开具日期:2011年10月28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