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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为深入推进呼包同城化发展,进一步强化呼包地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协作意见》),着力推动两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协同发展。

《协作意见》的签订是呼包两地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检察机关同城化发展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两地检察机关立足统筹资源、深化合作、创新发展,携手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到位,力图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双城未成年人检察协作新样板。

《协作意见》紧紧围绕“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紧扣“同城化协作”和“高质量发展”两大关键,坚持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牵引,以持续聚合检察力量为抓手,围绕开展异地协作的方式、流程,建立健全区域内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惩治、预防机制,加强区域内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等提出明确意见。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努力打破地域壁垒,共同构建“问题共商、制度共筑、资源共享、队伍共建”的两地检察协作新格局,以法治力量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两地检察机关将以《协作意见》签订为契机,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制度机制,更加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不断落实、深化《协作意见》内容,为两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提供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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