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苗欣)8月2日,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呼和浩特见义勇为基金会、新城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看望慰问了近日勇救投河女孩的民警闫志栋。
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等为闫志栋佩戴“见义勇为”红绶带、授予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证书、送上了见义勇为慰问金,并代表市委政法委对闫志栋见义勇为的事迹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全社会都向闫志栋学习,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建设平安呼和浩特作出贡献。
据了解,7月29日21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迎新路派出所民警闫志栋在下班途中,发现一名女孩跳河,便毫不犹豫地跳入河水中,用尽全身力气将其托出水面,并在周围群众的协助下,成功将女孩救上了岸。闫志栋得知女孩轻生的原因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身边的感人故事耐心地开导女孩,直至急救车到达后,确认女孩并无大碍,才放心地离开现场。
今年23岁的闫志栋毕业于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7月17日刚参加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警察的职责所在,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人民群众需要,我们都会第一时间站出来。”闫志栋的这番话,不仅展现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职业担当,更传递出了警民情深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