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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四项举措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

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为促进注射剂挂网价更加均衡透明,推动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统一实行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挂网,引导企业公平定价。

据悉,统筹考虑价格治理和供应保障,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采取四大举措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明确时间节点与强化监管。明确规定所有未按照最小制剂单位挂网的注射剂类药品,必须在8月10日前完成申报挂网工作,若8月30日后仍未按照要求完成挂网调整的注射剂类药品,将集中暂停其在自治区的交易资格;督促没有取得最小制剂单位编码的企业及时申领编码,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二是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通知各盟市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做好相关药品备货、调换及相关配送关系调整等衔接工作,确保在价格调整过程中临床用药不受影响。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指导。对于初次申报或对挂网流程不熟悉的企业,提供在线帮助或视频教程等指导服务,解答企业在挂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四是做好特殊情况处理。国家和省(自治区)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谈判另有约定的,协议期内按照相关约定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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